02.28 千阳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0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千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在千阳会堂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29名委员出席会议。

千阳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0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新科提名,决定免去屈文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张军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李志政县水利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吴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晓春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志政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余宏伟为县水利局局长,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会议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郭建军提名,免去石红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新任命人员要立足新的工作岗位,忠诚履职、

不负重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凝心聚力服务大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级人大代表要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

千阳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0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供稿:陕西省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苏 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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