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慶陽市通報西峯「6·20」事件及相關情況

最新|庆阳市通报西峰“6·20”事件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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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下午,慶陽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情況通報會,通報西峰“6.20”女孩跳樓死亡事件及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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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報案後,2017年5月2日,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依法對吳某厚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7月13日,李某奕父親不服西峰公安分局對吳某厚的行政處罰決定,西峰區人民檢察院於7月28日通知西峰公安分局立案。經西峰公安分局立案偵查後,西峰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吳某厚有猥褻行為,但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決定對吳某厚不起訴。李某奕父親不服西峰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遂向慶陽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今年5月18日,慶陽市人民檢察院決定維持原不起訴決定。慶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元珠通報稱,西峰公安分局《起訴意見書》認定吳某厚有摸李某奕後背、脫衣服、咬耳朵的行為,但卷內僅有李某奕的陳述,西峰公安分局未提供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同時無直接證據證實李某奕病情與吳某厚的行為有直接因果關係。

關於對涉案人員吳某厚及學校的處理,慶陽市教育局副局長韓克旺通報說,2017年7月23日,慶陽市教育局黨委依規給予吳某厚降低崗位等級行政處分,調離教學崗位;給予慶陽六中主要領導告誡約談、分管領導誡勉約談和科室負責人提醒約談的處理,取消該校當年評優選先資格,並將處理決定當面告知了李某奕父親。“6.20”事件發生後,慶陽市教育局黨委依據相關規定,於2018年6月26日研究決定撤銷吳某厚教師資格,調出教育系統。韓克旺表示,慶陽市將在全市教育系統集中開展師德師風大討論大排查大整治行動,積極營造安全和諧的教育環境;同時,通過建立心理輔導室、開設心理健康課程、舉辦心理健康講座、進行有針對性的個體諮詢輔導和心理干預。

據悉,慶陽市公安機關對事發時現場起鬨及相關人員進行了審查行拘。該事件涉及的其他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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