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城市四區初一新生,明後兩天到對口公辦學校看榜去!

蘭州市城市四區各公辦招生學校將於7月2日—3日統一辦理新生入學報到註冊手續,並在校園顯著位置張榜公佈2018級新生名單。提醒廣大初一新生注意的是,初中階段擇校的學生,3年後中考招生時不享受優質高中對口分配名額。

各初中學校依據6月12日公佈的城市四區“小升初”對口劃撥方案招收初一新生,城市四區符合下列幾種情況的小學畢業生,其升學由市區聯合招辦統一調配:

⑴ 2017年10月15日以後轉入城市四區的小學畢業生;

⑵ 民辦小學參加地方升學的小學畢業生;

⑶ 在外地(外縣區)就讀需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小學畢業生;

⑷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凡蘭州市2018屆小學畢業生和戶口在本市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均可免試升入初中。

蘭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控制班額,嚴格按照招生辦法和程序開展工作。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堅決不允許大班額招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違規招收擇校生或借讀生;嚴禁以考試或變相考試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實行均衡編班,嚴禁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正常劃撥學生和按規定應接收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學生及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同時,各縣區、各學校要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力度,嚴格電子學籍管理,嚴格控制學生擇校或借讀,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堅決制止任何學校尤其民辦中學空掛學籍或違規接收借讀生,不得為擇校學生建立學籍。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於民辦學校,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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