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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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

6月27日,梨树县人民法院举行审判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钧依照法律规定列席。梨树县人民法院院长符建军主持审委会。梨树县人民法院13位审委会委员出席,梨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晓明及有关案件承办人列席。这次审委会讨论了一起刑事案件。

强化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

会议上张爱钧检察长全面听取了案件的介绍及案件涉案人员的具体情况和案情细节后,详细阐述了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供审委会参考,为案件研讨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和思考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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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依据是什么?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

检察长为什么要列席审委会?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被监督机关的诤友、益友。在列席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法律监督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在党委领导下,人大支持、政府满意、人民群众发自内心地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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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齐天瑞 于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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