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和老公不到六次,我該不該主動提出離婚呢?」

敘述人:青青

“六年,和老公不到六次,我該不該主動提出離婚呢?”

我28歲,湖南人,結婚7年,兩個孩子。

老公是湖北黃岡的,大我兩歲,我們是在深圳富士康打工的時候認識的,追了我三個月,左右沒事,下了工又無聊,就答應做他女朋友了。

我跟他的時候還是黃花大閨女,第一次是在小旅館裡,流了好多血,嚇死我了。老公很滿意,退房的時候偷偷把染了血的床單藏在包裡帶了出去。

我說偷東西不對,他卻說要留著當紀念。

“六年,和老公不到六次,我該不該主動提出離婚呢?”

後來他告訴我,他以前談過一個女朋友,那女的騙了他,說自己是第一次。但是後來老公發現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那女的在跟他之前,已經跟過兩個男人了。

知道真相的老公很憤怒,不管那女的怎麼哀求保證,還是單方面甩了她。

老公說,我真是撿到寶了,現在像你這樣的女孩子已經很少了。

我這輩子都會好好對你的。

我很感動。

我們在外面找了房子,從工廠宿舍搬了出來,同居在一起。

“六年,和老公不到六次,我該不該主動提出離婚呢?”

我打電話回老家的時候,告訴我媽找了一個男朋友,我媽一聽是湖北的,堅決不同意。

她說,湖北太遠了,嫁到那麼遠去,不方便走動。萬一受了什麼欺負,有個三長兩短,孃家人也幫忙不上。

但是反對沒用,我還是跟老公結婚了。

我媽對這樁婚事一直有意見,對女婿也不滿意。我夾在中間,兩邊說好話,結果那邊也沒落著好。

現在想想,那時候就做出結婚的決定,真是太草率了。

在富士康打工的時候,我剛剛滿21歲,愛玩,什麼都新鮮,自己都還是個孩子,並不想馬上結婚懷孕做媽媽。

可是意外還是來了,跟老公同居的第二個月,懷上了。

於是,我跟老公奉子成婚。兩邊老家都擺了酒席。

結完婚我就留在了老公的村子裡,等著老大降世。

生了老大又生老二,三年裡我連續生了兩個孩子,一兒一女。老公全家都很開心。

“六年,和老公不到六次,我該不該主動提出離婚呢?”

但是我一點也開心不起來。

老公遠在千里之外打工掙錢,我一個人帶兩個孩子,心力交瘁。

從女孩到媽媽,我花了很長的時間才適應身份的轉變。

尤其是老二一出世,我徹底被孩子綁住了。

後來婆婆去世了,我還要做家務活,照顧全家老小。

這期間,老公除了給家裡寄錢,什麼忙也幫不上。長期的兩地分居,讓我們的感情越來越淡,經常打著電話就沒話說了,繞來繞去,永遠都是那麼三兩句。

還好有孩子。

幫我分散了注意力,不然這日子真不知道該怎麼過。

最難受的是晚上。

孩子睡了,一個人躺在床上簡直度日如年。

“六年,和老公不到六次,我該不該主動提出離婚呢?”

等到兩個小孩都上小學了,我一下子不知道一天的生活該怎麼安排了。

時間一多,跟自己相處的每一分鐘都是寂寞,都是無邊無際的空虛。

在村子裡,我是外地媳婦,又不喜歡打麻將,很難融入他們的生活。

有時候打電話給我媽,我媽都說,你現在怎麼老嘆氣。年紀輕輕的。

有些事情,不好說,難以啟齒。我媽也理解不了。還不如不說。

我是真的厭倦了,生下兩個孩子,留在農村裡,守著一座空房子。

別人說,現代女人的婚姻有四不幸:

當媽式擇偶,保姆式妻子,守寡式婚姻,喪偶式育兒。

除了第一條,其他三條我都攤上了。

而且,我沒有工作,沒有自我,生命過早地被透支了。

除了孩子,我沒有任何精神支柱。

我是一個活生生的女人哪!還沒享受青春,就黯淡成了這副模樣。

真不是人過的日子。

我只好每天晚上不停地數綿羊。幾年裡,不知數過多少隻綿羊了。

“六年,和老公不到六次,我該不該主動提出離婚呢?”

直到一個男人出現,重新點燃了我。

他是村長,大了我差不多30歲,四方臉,身材魁梧。

在農村,長相算是很氣派。

特別沉穩,不像年輕人,藏不住事。

更要緊的是,不慫。我喜歡這個自帶侵略性的男人。

“六年,和老公不到六次,我該不該主動提出離婚呢?”

在農村,大部分的男人,還沒到30歲,就讓生活壓垮了。也缺乏見識。非常無趣。

而我現在需要的,就是那麼一絲光亮,照見生活裡的希望。

不然我都快要得抑鬱症了。

我們經常去山上 “談戀愛”。他把我抱起來,架在樹幹上,或者把外套脫下來,鋪在大塊的石頭上,迎著斑駁的陽光,聞著青草的氣息,在大自然裡無拘無束。

跟他的關係越親密,我內心就越矛盾。

其實我一點也不後悔,我感覺自己的生命再次綻放了,讓我重新活的像個人。

晚上數綿羊的日子也一去不復返。

“六年,和老公不到六次,我該不該主動提出離婚呢?”

但是,我很不安,舍不下孩子,對老公愧疚,又拒絕不了這份來之不易的愛情。

周圍十里八鄉到處都是留守婦女,我聽過見過太多的風流韻事。那些女人的下場一般都不會太好。

可是,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遮遮掩掩隱瞞下去也不是個事,尤其現在孩子慢慢長大懂事了,我更擔心他們對我的看法。

一個離婚的媽媽,至少比一個偷人的媽媽名聲要好聽一點。

而對老公,是真的沒有什麼夫妻情分了。

我也知道,他在外面跟別的女人臨時組建夫妻,搭夥過日子。

那麼,我該不該主動提出離婚呢?

“六年,和老公不到六次,我該不該主動提出離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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