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縣法院:執行110 清晨聞警而動

2018年6月26日晨6時許,剛剛起床的輝縣市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裴峰接到申請人的電話,稱被執行人楊某夜間在輝縣市某洗浴中心休息未起。裴庭長來不及洗漱,在叮囑舉報人嚴密監視其動向的同時,立即與庭裡幾名同志聯繫,佈置出警事宜。6:20分幹警集結出發,警車迅速駛向某洗浴中心。

輝縣法院:執行110 清晨聞警而動

事情還得從馮某與楊某的民間借貸糾紛案說起。幾年前,楊某因急需用錢,向馮某借了10萬元,並約定利息為2分。2014年3月23日楊某給馮某出局了新的借條,將原先的借條收回。之後,楊某按照月息2分支付了兩個月的利息,之後就一直不還款也不支付利息。2015年5月25日,楊某向馮某出局了還款計劃,但是仍未按計劃履行還款。2017年2月10日,馮某將楊某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判令楊某限期償還馮某借款10萬元及利息、訴訟費。

輝縣法院:執行110 清晨聞警而動

輝縣法院:執行110 清晨聞警而動

判決生效後,楊某依然不履行其法定義務。2017年8月,馮某向輝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楊某。裴峰法官接案後,立即對被執行人名下登記的車輛進行了查封,但經多次尋找,始終未找到該車的下落。經多次查找,也未再發現被執行人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被執行人也下落不明,致使執行陷入了僵局。

輝縣法院:執行110 清晨聞警而動

7時許,裴峰庭長帶領執行幹警趕到洗浴中心。在向洗浴中心工作人員亮明身份後,迅速來到被執行人楊某休息的房間。打開房門後,被執行人楊某睡意正酣,面對突然降臨的執行幹警,一時不知所措,乖乖就範。7:30分楊某被順利拘傳。經過說服教育,仍無履行誠意,依法送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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