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机关第一批113条“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发布

6月19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布《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即日起,人民群众和企业办理5类113项清单内事项,在所需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前提下,最多只需到公安机关跑一次。

该清单由云南省公安厅按照项目梳理至极致、程序瘦身到极致、材料精简至极致、权力下发到极致的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完成。清单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多种类事项,具体包括68项治安管理类、27项交通管理类、12项出入境管理类、4项网络安全管理类、2项禁毒许可类113项,涵盖户政、车管、驾管、普通护照、特种行业、民爆物品、互联网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内容。

云南省公安厅将通过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警邮合作”等方式拓宽办事渠道,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是即办即取或即办,符合条件的事项,到窗口提交申请当场领取办理结果;二是网上办理、窗口办结,群众在网上提交办事申请和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办结后通知群众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三是窗口办理、办结寄送,群众到窗口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办结后将办理结果邮寄给群众。

为确保“最多跑一次”事项落实到位,云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同志多次组织专题研究,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让群众和企业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以一窗式受理、集成式服务为抓手,以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支撑,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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