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清废行动”完成清理整改100个 完成率39.37%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清废行动”工作进展。目前,各州(市)已完成清理整改100个,清理整改完成率39.37%。

通报指出,“清废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各州(市)政府对生态环境部交办疑似问题进行认真核查,边排查边清理边整改取得一定成效。至10月15日,生态环境部分5批次,共交办云南省疑似问题点位632个,经各州(市)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属于问题点位180个,各州(市)自主排查出问题74个,合计排查出问题254个,目前已完成清理整改100个,清理整改完成率39.37%。

通报同时指出,当前,云南省“清废行动”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工作要求仍有不小差距,存在信息填报不规范不及时、自主排查工作开展不充分、清理整改工作进展滞后、信息宣传与公开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通报要求,各地要及时规范填报填报信息。重点是立行立改问题的2个表,督办问题的4个表,要根据清理整改工作进展随时更新,信息填报要做到完整、全面,应填尽填;要进一步组织开展自主排查。各地政府强化环境监管领导责任,加强协调指导,统筹协调建立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建、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进一步开展自主排查,及时开展清理整改工作;要加快清理整改工作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地要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要求,加快清理整改。

确保2019年底前,所有立查立改类问题完成清理整改,所有省级和部级督办问题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公开,2020年4月底前,所有交办问题要基本完成整改。市级人民政府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党报及政府网站开设“清废行动”专栏,公开全部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及整治情况,集中展示本区域各项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督办问题,要每周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直至整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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