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蚌埠社保又有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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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人社廳《關於2018年及以後年度社會保險費徵繳和待遇支付中有關職工平均工資口徑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99號)。規定,從7月1日起,我市把上一年度全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7927元,作為2018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社會保險基金徵繳業務的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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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我市2018年度參保單位職工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調整為:下限為3396.35元/月(上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上限為16981.74元/月(上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救助金19.8元/月,其中單位繳納12.4元/月,個人繳納7.4元/月。

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標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低檔繳費標準為679元/月,高檔標準為1132元/月,分別較去年同期增加66元及111元;個體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人均標準為每月223.8元(含大病救助19.8元),醫保每月繳費較去年同期增加22元/人。養老醫保共計每月需繳902.8元(養老保險按低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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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排:侯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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