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社保改革養老保險新政策,這三大問題關乎權益待遇!

一、單位繳費15年自己繳費3年,如果現在不想繳了多出的3年怎麼算?

我國社保和養老保險明確規定養老保險實行累積制,也就是說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可以累計的,單位繳費15年左右是以城鎮職工身份參保的,自己繳費3年則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也就是說養老保險總共參保了18年。至於多出來的3年不存在這樣的說法,它是直接計算在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中的!

2018社保改革養老保險新政策,這三大問題關乎權益待遇!

二、自己再繳2年湊齊20年,是不是和15年不一樣?

養老保險實行多繳多得、長繳長得的基本原則,因此20年的繳費年限和15年的繳費年限相比的話,退休後所能領取的養老金肯定是有所不同的。我們都知道影響養老金多少的因素有很多,包括當地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繳費年限、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個人工資等因素,所以繳費年限的影響還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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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5年和20年繳費年限養老金到底能差多少?

假設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企業平均工資、個人平均工資都是5000元,為了方便咱們以繳費基數為1來計算。

1、繳費年限15年: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5000×(1+1)/2×15×1%+5000×8%×12×15÷139=750+518=1268元;

2、繳費年限20年: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5000×(1+1)/2×20×1%+5000×8%×12×20÷139=1000+690.6=1690.6元。

2018社保改革養老保險新政策,這三大問題關乎權益待遇!

通過上面關於養老保險的三大關鍵問題,我們可以清晰的得出一個明顯的結論,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很關鍵,它對退休養老金的領取額度成正相關關係。按照我國社保和養老保險相關規定,繳費15年只是養老保險參保的最低年限要求,只是退休領取養老金的前提條件而已,繳費時間越長退休養老金也就越多,注意社保斷繳會影響退休養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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