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专项排查的实施方案

****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专项排查的实施方案

****公司

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专项排查的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全公司燃气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供气,经研究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和公司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和实施步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上一轮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对新一轮大检查,要着眼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避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公司燃气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检查液化气充装站、天然气加气站、门站、管网等基础设施和各部门对其所属供应(站)点的规范经营和严格管理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管道部门

1、部门安全管理:对各类设备、仪器、仪表等维护保养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安全运行。

2、日常管道设施的巡查工作是否流于形式,巡查人员的职责是否明确,巡查次数是否因天气寒冷而减少。在燃气管道附近的施工是否加强监管,以避免损坏燃气管道而引发事故。

3、是否重视发现燃气泄漏的报修、报警信息,并给予及时、认真地检查和处置出现的燃气泄漏事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清理、清除燃气管道上的违章建筑和违章堆积物,加强地下管线的检测,一旦发现有燃气泄漏,查找泄漏源,加强抢修,排除隐患。

5、对用户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并对用户室内设施作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私自改动燃气设施。

6、检查各部门对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登记、评价和监控,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二)液化气分公司

1、检查燃气贮罐场(站)的压力容器、管道、设备设施,及其附件(安全阀、温度计、液位计、阀门等)的是否运行正常。

2、检查是否做好燃气设施的冬季防冻、保温等安全防护工作,以及燃气贮罐的排污工作。

3、检查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摆放合理,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水量充足;做好消防管网及其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

4、检查气瓶充装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后的复检制度,严防“问题瓶”出站。杜绝充装过期未检验钢瓶,严禁充装“螺丝瓶”、超期瓶、报废瓶、非自有瓶等各类不合格的钢瓶。钢瓶分区、分类摆放,摆放合理、有序。

5、检查各供应(站)点的安全经营情况,严格禁止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燃气的行为。

6、检查液化气钢瓶标识及钢瓶销售实名登记情况。钢瓶出库台账建立情况,对购气地址、购气时间、钢瓶编号、钢瓶重量等是否进行详细登记,发现不明人员购气等可能产生的危害情况是否及时向燃气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7、检查各部门对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登记、评价和监控,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三)汽车加气站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按政府上级部门要求是否建立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事故隐患整改、领导值班、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2、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部门三级安全教育开展情况,重点是对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的培训、考核情况,站长、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再培训和持证情况。

3、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储气井、加气机、压缩机等是否完好,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定期检测合格,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并合理保养,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埋地管线是否完好未腐蚀。

4、应急管理情况。主要检查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登记、评价和监控情况。安全风险分析是否全面,是否制定了相应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备案,是否按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9日)

各部门要将活动实施方案进行深入的贯彻与落实,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员的燃气安全意识。

(二)各部门自查阶段(7月10日—7月19日)

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加强监控。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20日—7月25日)

安全生产部将在各部门自查基础上,采用拉网式排查与重点督查的方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

(四)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7月31日)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隐患较多并且未及时整改的部门将根据相关制度予以处理。对存在隐患较多并且未及时整改的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做出是否撤销原负责人和处以罚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高度,把这次燃气安全检查活动作为杜绝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三)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着重检查易发事故、隐患突出部位,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切实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各有关单位于7月20日、7月26日前,分别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和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报告上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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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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