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绥中县公安局城郊乡派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助力宾馆场所复产复工

根据《绥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10号令》按照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裴海金的批示和县局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城郊派出所所长姚志国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对辖区内的洗浴、台球厅、歌舞厅、影剧院、足疗足浴按摩场所、棋牌室(麻将馆)、游戏厅等人员聚集场所连夜进行检查,共检查麻将馆5家,洗浴5家,足疗2家,歌舞厅场所2家,检查场所均未开业。

对复工的宾馆、旅店,城郊派出所安排警力进行检查和协助复工。期间,民警对开业的旅店进行了详细检查,包括是否按照要求落实行实名制登记、扫健康码、体温监测等制度,是否落实“湖北籍旅客”须到县政府指定宾馆住宿的规定;督促宾馆做好工作人员的防护和做好场所消毒。对未开业的旅店,民警对旅店宾馆的业主进行业务指导,帮助旅店业主申请制作了健康二维码,并要求旅店业主必须配备好体温计、登记本等相关物品,按要求登记旅客信息,问清来往旅客15日内轨迹情况,是否近期有湖北武汉旅居史,如有湖北籍旅客和湖北武汉旅居史旅店按要求告知旅客到县政府指定的宾馆入住。

绥中县公安局城郊乡派出所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指导旅店规范疫情期间入住程序,助力宾馆宾馆场所复产复工。


绥中县公安局城郊乡派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助力宾馆场所复产复工

绥中县公安局城郊乡派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助力宾馆场所复产复工

绥中县公安局城郊乡派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助力宾馆场所复产复工

绥中县公安局城郊乡派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助力宾馆场所复产复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