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知识
缓刑,是给一些罪行较轻、符合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刑罚,是国家法律给罪犯从轻处罚,改过自新的机会。
缓刑考验,由法院将罪犯交给司法部门纳入社区矫正进行监管。在社区矫正期间,被监管对象必须服从相关规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不得脱离监管,否则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达到撤销缓刑情形的,司法部门将会申请人民法院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实践中存在一些被判缓刑的罪犯被重新收监执行刑罚的情况。
到底是怎么回事?
快来一探究竟吧!
案例
今年4月,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社区服刑人员陈某,男,2014年因交通肇事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陈某在社区服刑期间,不服从监督管理规定,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予行政拘留,后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我院迅速启动调查机制,通过走访、查阅案卷,核实后立即向当阳市司法局提出对陈某的收监执行检察意见。
当阳市司法局采纳了我院的收监执行建议,向法院提出了撤销缓刑建议书。
近日,荆州区人民法院对陈某作出了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
这个锅
咱们可不背
以案说法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应当被撤销缓刑、假释的五种情形;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被重新收监的八种情形。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批准、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和决定机关的决定书,应当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原来如此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是因为
重新犯罪
或者违反社矫相关规定
而被收监
他们一点也不冤
本案的教育意义在于告诫那些纳入社区矫正的罪犯,必须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管,积极悔过自新,否则违反矫正规定,到达相关情形的,将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届时后悔不及。
作者 | 张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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