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加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工作

此问题的发生,造成较坏影响,教训深刻。为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宿迁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在督导沭阳县全面整改的同时,第一时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整改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包案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通知》强调,各地要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的整改摆到突出位置,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指引,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整改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决做到全面落实、彻底整改。

《通知》明确,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苏开展督察期间交办我市环境信访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包保制度,防止问题反弹;要举一反三,认真解决同类问题。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新交办环境信访问题,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能立即整改的,立交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加大力度,切实排查、整改新交办信访问题的同类问题。《通知》指出,各地既要整改交办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长效管理机制,并对前一阶段“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组织“回头看”,未按标准整治到位的“散乱污”企业,必须采取果断措施,确保整治到位,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

据悉,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苏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后,我市认真配合督察,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目前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中涉及我市的10个问题中,9个全省共性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或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的48个环境信访问题已整改到位46个,其余2个正在整改中,并符合整改时限要求。

“回头看”启动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向我市交办环境信访问题53个,占全省比例为1.8%;我市正落实整改14个,已整改到位39个,共立案处罚31起,罚款305.777万元,行政拘留1人,约谈8人,问责11人,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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