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購車血淚史:4S店的這些套路分分鐘坑到你哭

車主購車血淚史:4S店的這些套路分分鐘坑到你哭

案例一:以優惠馬上要結束為由騙車主立即下訂

車主回憶:我於2018年6月3日參加了日產廣州金冠店的團購活動,與銷售吳某談了122700元的落地價,購買新軒逸2018款1.6XV CVT尊享版,自己回湖北老家辦理上牌,銷售吳某說購置稅9700,上牌時自行交稅,預售單籤113000(裸車+保險),由於對購置稅存疑,當時我沒有簽名同意,而4S店財務要下班,銷售吳某說這個價格今天有效,匆忙催促下先交了訂金3000元。

第二天,經查詢,湖北購置稅是11200元,比吳某說的9700元多了1500元,於是要求吳某改預售單,籤122700落地價合同,我自己交購置稅上牌後,把發票拍照發給吳某,4S店實報實銷,將對應數額的購置稅退還給我,但吳某堅決拒絕,協商無果後,只能辦理退訂,但吳某故意拖延,發消息要麼不回,要麼說不知道,打電話,又扯七扯八,一會兒說不知道領導批不批,一會兒說要走流程,問大概需要多久,又說不知道,問什麼時候能知道領導批不批,還說不知道,去他店裡,說至少一個月,回家打電話再問,又說要3個月以上!反覆無常,推卸責任,不回消息,故意整人,態度相當惡劣!

車主購車血淚史:4S店的這些套路分分鐘坑到你哭

案例二:隱藏收取各種手續費

車主回憶:之前買車不懂,在東南訂車了,我貸款54000,結果在10個月之後打算全部還完,打電話給銀行客服問還欠多少錢,結果銀行告訴我4s店給我貸款58320,我貸款54000給我變成58320。之後我就去找4s店信貸部,他們告訴我這是我貸款54000的利息。我就想問10個月還款17658,需要這麼多利息麼?再接著找信貸部經理又告訴我這是他們給我貸款的服務費。什麼樣的服務費需要收4320元?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在沒有明示手續費的情況下,4S店強制收取顯然違規。汽車貸款收取的手續費,其實是汽車經銷商幫助消費者辦理貸款的服務費,如果委託4S店代為辦理購車按揭貸款,適當收取服務費用也是正常的,但這項服務往往比較簡單,與4S店收取的大數額費用並不相匹配。必須明確,在協商後消費者表示同意才可以收取代辦服務費。

案例三:以各種促銷活動和花言巧語騙取車主下訂

車主回憶:3月24日下午,我花了99元買券到深圳傳祺直營店參加他們的銷售抽獎活動,剛進去,之前認識的銷售顧問就讓我交了5000押金,並開了收據。原因是他說只有先交訂金才能參與抽獎。看到很多人都交了,我也交了,我反覆和銷售顧問確認,他說談不攏今天隨時可以退款。

在他們誘騙我簽字了一份極其簡單的21萬報價申請書後,我對價格提出了異議。最後價格沒談攏,我沒有簽署貸款申請書,並多次要求退還5000元押金,銷售顧問和他們經理均置之不理,一直讓我等到晚上6-7點才來和我商談,但一分錢都不願意讓價,也不願意退還訂金。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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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將低配車或庫存車隱瞞賣給車主

車主回憶:近日由於購買的汽車經常出現一些故障:電池不能正常供電,不能正常啟動車輛,續航里程嚴重不滿足廠家指導的里程,所以對自己的車進行了查驗,發現這臺車從出廠到銷售到我手裡超過了八個月,屬於“庫存車”。經銷商當時並沒有告知我,而且自己購買的是豪華智能能型車輛本應該帶中控臺,多功能方向盤,智能互聯等功能,竟然都沒有。才發現自己花了高配的價錢,買了低配的車型,經銷商的行為屬於嚴重欺詐。

在汽車消費領域,汽車經銷商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為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一是以舊充新;二是隱瞞車輛存在缺陷;三是隱瞞出廠後更換過配件;四是隱瞞車輛售前維修情況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

車主購車血淚史:4S店的這些套路分分鐘坑到你哭

小結:以上這些情況在買車過程中經常會遇到,當然4S店還有很多坑人的招數,這裡也希望各位大神們出來給小白們上上課,別讓4S店為所欲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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