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常山公佈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7月1日起實施

好消息!常山公布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1日起实施

好消息!常山公布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1日起实施

6月26日,衢州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全市實行城鄉一體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好消息!常山公布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1日起实施

《通知》規定,7月1日起,衢州開始實行城鄉一體化低保標準。實行後,常山縣城鄉低保標準將統一為 680元/月·人,農村低保月人均可提高136元,年人均可提高1632元。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本地戶籍家庭。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以下人員:

● 配偶;

● 未成年子女以及雖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

● 共同居住的父母;

● 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係且共同居住的人員。

家庭成員的人均月收入按照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家庭月均收入除以家庭成員數計算。

家庭收入包括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障性支出後的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在法定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及條件的人員未就業的,按照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其收入。但是,有懷孕、哺乳、照護重大疾病患者或者重度殘疾人、單親撫養學前兒童等情形的除外。

家庭成員根據法定義務向非共同生活的人員支出的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在計算家庭收入時相應扣除。

家庭財產主要包括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機動車輛等。

好消息!常山公布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1日起实施

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和認定

實施最多“跑一次”以來,常山縣民政局通過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業務辦理進行了流程再造,採用“互聯網+代辦”的模式,以減材料、減次數、減環節、減時限為目標,力求群眾辦事過程更簡便。

考慮到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難群眾中很大一部分身體狀況不是很好,行動不便,縣民政局要求村級幹部帶上一套申請材料到有需要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難群眾家中代辦,實行“上門受理、三級聯動”。資料收集和填寫完成之後直接提交鄉鎮(街道)民政辦審核,並通過智慧民政信息系統報民政局審批,無需群眾各層級跑。

好消息!常山公布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1日起实施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監督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資格:

● 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不符合規定條件的;

● 拒絕接受對其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

的;

● 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及條件,無正當理由多次拒絕接受有關部門介紹的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相適應的工作的;

● 有與其收入水平不相符的高消費行為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