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嚴查傳銷“新花樣”

為進一步建立規範、健康、有序的直銷市場,6月起至12月底,我市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查處以直銷名義和股權激勵、資金盤、投資分紅等形式實施傳銷違法行為的專項執法行動。

市工商局執法局負責人丁華虎介紹,本次專項行動將重點調查掌握直銷企業是否存在下列情形:直銷企業與本企業以外的公司、銷售團隊、經銷商等主體簽訂只能銷售該企業產品的合同,或者通過合作、包銷等形式形成了事實上的掛靠關係;直銷企業或者其掛靠的公司、銷售團隊、經銷商並非以銷售產品為目的,而是以各種資本項目運作、投資返利分紅、股票或者期權等為載體,以資金盤的形式運營;直銷企業或者其掛靠的公司、銷售團隊、經銷商在實施上述行為時,均是以該企業的名義、以直銷經營許可證為幌子、以開展“直銷經營”為藉口,許以高額回報,引誘、哄騙相關人員參與;直銷企業或者其掛靠的公司、銷售團隊、經銷商在實施上述行為時,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違法行為或者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為傳銷行為提供條件的違法行為。

“目前專項行動正處於動員部署和線索收集排查階段。”丁華虎說,主要是通過舉報和投訴、信訪接待、官方網站公眾留言、直銷企業的信息報備和披露、各類媒體的新聞報道、“雙隨機”抽查等途徑發現違法行為線索。接下來,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及時立案依法調查處理,對於涉嫌傳銷違法行為的,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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