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作饵吸款2亿元 武进区八名被告获刑

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多元。6月25日,备受社会关注的“聚金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开作出一审宣判。时某等8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并法院责令8名被告人退赔投资人损失8000余万元。

高息作饵吸款2亿元 武进区八名被告获刑

2013年年初,常州天与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宣称可以提供投资理财服务,利息要高出银行很多,而且存取自由,没有风险。

当时,有一些投资人不放心,还专门考察了位于武进湖塘吾悦广场的天与海公司,并仔细地询问了公司法人时某。

投资人吴老太说:“她说在吾悦广场买了一幢楼的。她自己有1000万元存在里面的。有多少房产证,一叠给我们看。”

这些所谓的优厚回报引得许多人纷纷投资,尤其是一些手头有闲钱的退休老人。

然而,就在众多投资人都沉浸在高额回报的喜悦中时,2017年3月,天与海公司人去楼空。武进警方接到报警后,对天与海公司等多家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立案侦查,并于去年3月,抓获了时某、刘某等人。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1岁的时某于2012年七八月份纠集刘某、黄某等人先后成立了“天与海公司”和“聚金财富”等多家所谓理财公司,自2012年11月以来,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年化收益率为7.5%到15%的回报并承诺保本付息为诱饵,诱骗820多人进行投资。

高息作饵吸款2亿元 武进区八名被告获刑

到案发时为止,时某等人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多元,在偿付本息后,造成投资人损失8000余万元。

投资人华女士说:“当时她是承诺了,承诺把设备抵押给我,工厂里面设备都写在上面的。总共连我朋友的一共是200多万,都是借的,全是借的,还让我帮她担保了50万。”

投资人吴老太说:“我一共20万元,全投资进去了,我们老俩口现在怎么办?”

高息作饵吸款2亿元 武进区八名被告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时某等8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都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共同犯罪。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时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另外7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五万元到十万元不等。尚未退赔的投资人损失8000余万元,法院责令8名被告人退出。

宣判当天,部分受害投资人到场旁听。

针对这起案件,法官提醒,随着经济发展,资金流动性大,许多投资人没有太多投资渠道,容易轻信打着高息幌子的投资项目而深陷非法集资的陷阱。这类案件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可能导致本金利息全无,投资人应当加强甄别,做到理性投资,切莫贪图高额利息而蒙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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