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濉溪城區學區劃分來了,看看你家娃會去哪個學校!

孩子,一直是家長關注的中心。未來,孩子將在哪裡上學?也是父母操碎心的關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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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城區學區劃分來了,具體安排如何?學區如何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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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區劃分

根據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戶籍住址、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對口獨立學區。對於暫時難以實行單校劃片的,按照新生招生數和適齡兒童少年基本相當的原則為多所學校劃定同一招生範圍的交叉學區。交叉學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在考慮學校容量的基礎上,遵循就近入學原則,在交叉學區學校裡選擇就讀學校。

(一)初中學區劃分

A.獨立學區

1、濉溪縣第一實驗學校:溪河路以南,濉溪鎮南界以北,202省道以東,淮海路以西。

2、城關中心學校:

城關中心小學、四小、二小的畢業生。

3、新城中心學校:新城中心小學、新城中心學校小學部、郭樓橋小學、蒙村小學、杜廟小學的畢業生。

4、開發區中心學校:開發區行政管轄範圍內的小學畢業生對口升入開發區中心學校初中部。

B.交叉學區

1、城關中心學校與新城中心學校:

(1) 城關中心小學戶籍或房產在新城學校獨立學區內的,根據個人意願選擇就讀學校。

(2) 新城中心小學戶籍或房產在城關中心學校獨立學區內的,根據個人意願選擇就讀學校。

2、濉溪縣第一實驗學校與城關中心學校:獨立學區以外的實驗小學的畢業生。

3、濉溪縣第一實驗學校與開發區中心學校:

溪河路向西延長線以南,銀杏路以北,國槐路以東,202省道(新濉河)以西。

(二)小學學區劃分

A.獨立學區

1、濉溪縣第一實驗學校(小學部):

(1)溪河路以南,杏花巷以北,202省道(新濉河)以東,虎山路以西。

(2)濉永路以南,銀杏路以北,國槐路以東,202省道(新濉河)以西。

2、濉溪縣實驗小學(本部):杏花巷以南,汴河路以北,虎山路以東,鐵路以西(含澮河路以南,汴河路以北,烈山路以東,鐵路以西)。

3、濉溪縣實驗小學(南校區):汴河路以南,濉河庭院及其以北,202省道(新濉河)以東,鐵路以西。

4、城關中心小學:

(1)閘河路(延長線)以南,溪河路以北,淮海路以東,十南街、十北街(北延至閘河東路)以西。

(2)二中東十字路口烈山路以東向南至澮河路以北。

(3)十南街、十北街以東有西關戶籍的學生。

(4)中瑞批發市場及南至東丁樓。

5、城關中心小學馬樓教學點:馬樓及其周邊區域。

6、城關中心學校第一小學(恆大名都小區配建學校):

(1)恆大名都小區。

(2)老濉河以南,鹼河路以北,鐵路以東。

(3)二里莊,彭莊。

7、城關中心學校第四小學:閘河路以南,沱河路以北,十北街以東,濉溪鎮東界以西。

8、新城中心小學:閘河路以南,溪河路以北,202省道(新濉河)以東,淮海路以西。

9、新城中心小學王衝教學點:王衝及其周邊區域。

10、新城中心學校(小學部):閘河路以北,202省道(新濉河)以東,符夾鐵路以西。

11、開發區中心學校:開發區行政管轄範圍內的適齡兒童由開發區中心學校按照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統籌安排入學。

B.交叉學區:

1、濉溪縣第一實驗學校(小學部)與濉溪縣實驗小學(本部):

(1)溪河路以南,杏花巷以北、虎山路以東,淮海路以西。

(2)杏花巷以南,澥河路以北,202省道(新濉河)以東,虎山路以西。

2、濉溪縣實驗小學(本部)與城關中心小學:溪河路以南,澮河路以北,淮海路以東,烈山路以西。

3、濉溪縣實驗小學(南校區)與開發區中心學校(小學部):清水灣小區、潤澤雅苑小區、安居佳苑小區、上城·濉河一品小區。

4、濉溪縣第一實驗學校(小學部)、濉溪縣實驗小學(本部)與開發區中心學校(小學部):清華園小區。

5、城關中心小學與新城中心學校(小學部):濉河路以南,閘河路東延長線以北,淮海路以東,鐵路以西。

6、城關中心小學與城關中心學校第四小學:沱河路以南,十南街以東,濉溪鎮東界以西。

7、城關中心學校第四小學與城關中心學校第一小學:濉河東路延長線以南,閘河路以北,鐵路以東,老濉河以西。

8、新城中心小學與新城中心學校(小學部):濉河路以南,閘河路以北,202省道(新濉河)以東,淮海路以西。

9、新城中心小學與開發區中心小學:沱河路西延長線以南,濉永路以北,國槐路北延以東,202省道(新濉河)以西。

城區及周邊民辦學校應承擔城區戶籍部分小學適齡兒童的就近入學責任。在民辦小學一年級就讀的兒童少年與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一樣享受國家規定的資助政策。民辦學校收費時要減免相應數目的費用。

屬於相山區戶籍的口子社區、濉溪社區和三堤口社區、仁和小區的學生,請按照相山區教育行政部門的安排到該區相應學校就讀,我縣不接收跨縣區就讀的學生。

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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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辦初中報名條件

凡有主城區和開發區戶籍或房產的2018屆小學畢業生,以及在主城區和開發區小學實際就讀的2018屆小學畢業生,按照劃定的學區到相應初中報名或由各小學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集體報名。

(二)公辦小學報名條件

1、凡年滿6週歲(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有濉溪主城區和開發區戶籍或有主城區和開發區房產(文件中所表述的房產是指完全房產,不包含分割房產)的家庭的適齡兒童,按照劃定的學區到相應小學報名。

2、因特殊情況造成本縣主城區和開發區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住宅不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按下列規定辦理:

⑴尚未安置的拆遷戶需提供拆遷協議書、原有房卡、房產信息檔案等原始證明材料,在原房產所在地入學;已經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在學區入學。

⑵出生申報隨父母落戶在集體戶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本縣有固定房產的,按照房產所在地學區入學;法定監護人本縣無固定房產的按戶籍地入學。

⑶已入住新購房屋但暫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未遷移戶口的家庭,憑購房合同、正式發票或銀行提供的按揭貸款證明材料,按新購房屋所在學區入學。因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抵押房產證的,應提供縣房管局綜合檔案室出具的抵押證明材料及房產信息檔案材料。

⑷人為掛戶的適齡兒童,在其法定監護人原戶籍所在地入學。

⑸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在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確認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地以法定監護人戶口、房卡(房屋產權、土地使用證等有效證件)地址為準。

3、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依據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以法定監護人的實際居住地為準。

4、對出生報入並隨其父母一同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戶籍處(即就學者戶口無轄區外遷移、變動記錄)的適齡兒童,能提供房產證或合法的固定住所證明的適齡兒童,經學校核實、公示無異議後,可按照劃定的學區到相應小學報名。

5、居住公房未參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辦理房產證、且在本縣無其他住房(以縣房管局房產登記信息為準)的住戶子女就學,提交確實能夠證明戶主身份和房產關係的證明材料(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工作單位證明、戶口簿、縣房管局房產登記信息、居委會證明、一年以上水電煤氣繳費單等),經學校核實、公示無異議後,可按照劃定的學區到相應小學報名。

6、在本縣無固定房產的孤兒按實際居住地所屬學區就近入學。

7、外商投資者、現役軍人(含武警)子女和烈士子女等群體按照相關條件和程序,經縣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公示無異議後,就近入學。

(1)在濉固定資產投資一億元以上的外商投資者隨遷子女(外地戶籍),申請人提供身份證、戶口簿、任職證明、營業執照和縣招商局出具的投資額度證明(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2)現役軍人(含武警)子女和烈士子女,按照教育部、解放軍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政聯〔2011〕7號)執行。

(3)其他符合上級政策條件要求照顧入學的,按照政策執行。

8、進城務工人員在主城區和開發區有固定房產的,辦理相關手續後(提供務工單位證明、社區證明、房產證等),其隨遷子女按照固定房產所屬學區(實驗小學和城關第七小學只限獨立學區)就近入學。

9、各小學應將查驗預防接種工作納入入學的報名程序,認真依法落實該項工作,切實做好學校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

(三)民辦學校報名條件

凡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可直接到民辦學校辦理報名手續。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範圍內接收適齡兒童、少年時,不受學區限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時,採取電腦派位方式確定招生對象。

錄取辦法

(一)公辦初中錄取辦法

對符合公辦初中報名條件的兒童、少年,其有關證件經學校審查核實後,實行一次性錄取。

(二)公辦小學錄取辦法

各招生學校,依據有關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政策,具體擬定和組織實施本學校的新生入學辦法。

對在相應學區有戶籍或房產居民的子女,其有關證件經學校義務教育新生入學領導小組核實後,實行一次性全部直接錄取。

在主城區和開發區有固定工作單位無固定房產,且在小學學區內租房並實際居住的,其子女入學依據學區內小學的空餘學位和入學人數而定。若學區內小學在接收符合以上公辦學校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後仍有空餘學位且空餘學位多於申請入學登記人數時,直接錄取;空餘學位少於申請入學登記人數時,由相應小學依據有關政策法規擬定錄取辦法。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需提供戶口簿、父母工作單位證明、居住社區證明、合法的租房合同、水電煤氣繳費單等學區內租房居住證明材料。

入學名單確認後,分別在相關小學公示,接收群眾監督。凡使用偽造、虛假證件、證明者一律取消其城區公辦學校入學資格。

落選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可以選擇回戶籍所在地就讀,或者根據個人意願到民辦學校就讀,或者由縣教育局統一協調安排到仍有空餘學位的其他的城區公辦小學就讀。

(三)民辦學校錄取辦法

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接收適齡兒童入學時,依據招生計劃、報名人數和學校實際,按照《濉溪縣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新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執行。

時間安排

7月11日-7月15日為民辦學校招生、城區公辦初中統一錄取時間。城區公辦小學新生報名錄取時間統一為8月21日—23日。公辦、民辦不得交叉報名。

8月25日前,各小學發放一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9月1日、9月2日,新生報到入學,9月3日正式上課。9月30日前,以學校為單位(屬於中心學校的以中心學校為單位)上傳學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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