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減少離婚給孩子帶來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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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家庭和婚姻專家加里·紐曼先生最近在《網絡醫生》撰文,指出離婚父母的五大誤區,就如何離婚而沒有摧毀孩子的情感進行輔導。

一、不要讓孩子成為負面信息的使者。“有太多的父母讓孩子擔任互相溝通的使者,但卻因為彼此間的激動情緒讓孩子無所適從”,紐曼提出離婚父母使用電子郵件溝通是個不錯的選擇,“因為它可讓孩子離開情緒上的傷害,並且還可記錄一些信息,如果真要到法院,可以使用。”

二、自己療傷。如果父母離婚,孩子感覺就像是世界末日,紐曼建議“不要告訴孩子你們離婚的細節,或者你的憤怒感受,孩子大了,他們有自己的感受,有自己的焦慮,讓孩子選擇父母誰對誰錯是殘酷的,不要傷害他們。”

三、多傾聽他們的聲音。孩子在父母離婚後會陷入混亂,你不必提供一個什麼解決方案,你只需聽到他們的聲音就行了。

四、別阻止孩子與另一方見面。讓孩子完全中立是不可能的,讓孩子高興就行。 五、修復你可能已造成的損害。在離婚過程中,你有意無意已傷害了孩子,他們以後成年,這種憤怒會加深影響,如果你已經錯了,應該真誠地向孩子道歉,並努力修復之間的關係。

隨著離婚率逐年升高,由母親或父親帶著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單親家庭日漸增多,這已成為我國家庭發展的一大趨勢。據有關社會學專家估計,進入2000年後,我國大陸的離婚率將以每年200萬對的速度遞增。而這些父母離異後的不完整家庭,往往是一些青少年形成心理和人格障礙以至成為青少年犯罪的溫床。哈爾濱市的一項調查顯示,在父母離婚的家庭中,孩子的心理問題檢出率為30.30%,而和睦家庭孩子的心理問題檢出率僅為18,88%。日前,成都市對10201名行為不良的中小學生調查顯示,這些學生中的51,5%來自離異家庭。

多年來,筆者對離異家庭子女這一特殊群體的心理與行為特徵、父母離異時的情緒變化等問題,做了深入的探討與研究,以期對日益增多的離異家庭子女這一特殊群體,給予更多的理解、關懷和支援,對他們“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科學指導,鼓勵他們走過坎坷的道路,這也是我們教育工作者和社會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

一、離婚率上升是世界性趨勢

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離婚率已經呈上升的趨勢。特別是近10年來,一些國家的離婚率上升得更為迅猛。有人甚至稱這是“離婚大爆炸”。

據報載,美國80年代的離婚率為30%左右。1990年,美國有240萬人離婚。在這些婚姻中,平均持續時間只有7年,其中一半的夫妻結婚不到3年就分道揚鑣了。近年來,美國的離婚率一直在50%左右徘徊。

在今日英國,每年有15萬對夫妻離婚。1990年,英國的單親家庭佔家庭總數的3.3%,而到1999年,單親家庭佔家庭總數的比例已經達到5.5%。

在日本,據1989年的統計,平均每45秒有一對戀人結婚,而平均每3分20秒就有一對夫妻離異。此外,澳大利亞的單親家庭從1990年的5.8%增加到了1999年的7.6%。比利時、愛爾蘭、盧森堡等國單親家庭也都出現了大幅增加。

和西方一些國家相比,我國的離婚率一直是比較低的。據統計,我國新婚姻法頒佈後,離婚人數:

1981年為34萬對〓〓1983年為42萬對 1985年為50萬對〓〓1987年為58萬對 1990年近80萬對〓〓1995年為105萬對 1999年120.1萬對〓 2003年133.1萬對 2004年161.3萬對

需要說明的是,這些數字是經法院、街道辦事處批准而判離的。在各級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離婚案件一般佔一半,而這些離婚案件並不是都能離成的。民政部1987年有個統計,當年申請離婚的夫妻有102.7萬對,准予離婚的只有58.1萬對。

如果把提出離婚而因各種原因沒有被批准,或婚姻已經“死亡”,但當事雙方沒有離異的人數加在一起,那將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

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記條例》開始實施後,簡化了離婚程式。2004年,北京市平均每天有50多對夫妻離異。當年l一9月,上海市結婚人數為9萬多對,離婚人數為2萬多對,結婚人數與離婚人數比為4.5:1,即每5對新人結婚,就有一對夫妻離異。 夫妻的離異導致了完整家庭的解體。如果以解體的家庭中有一半的家庭有孩子來計算,也就是說,我國每年就有80多萬個孩子失去了完整的家庭,成為離異家庭子女。而離異家庭子女群體的不斷擴大引發的眾多問題,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特別是教育界的關注。

二、孩子是離婚事件的最大受害者

美國一位心理學家說過:“父母離婚帶來的創傷僅次於死亡。”不論何種形式的離異,都會給孩子留下不同程度的創傷。

離婚是孩子的悲劇,但並不一定是離異夫妻的悲劇。因為一個不幸的婚姻破裂了,結束了,很可能會產生兩個幸福的婚姻。這裡的幸與不幸是相對而言的,其中的道理孩子是不懂的。他們只知道,父母離婚,他們不是失去爸爸就是失去媽媽,他們覺得從此幸福與他們無緣,他們害怕面對這個事實。而他們的父母卻義無反顧,因為他們要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

孩子是弱小的,除了父母和家庭,他們一無所有,父母和家庭就是他們心中的一切。而對於父母們來說,情況就不一樣了,因為除了家庭和孩子外,成人們還擁有事業、友誼、親友、財產等等,孩子並不是他們生活中的一切。

普天下的孩子都反對離婚,他們甚至試圖用自己的生命換回父母的和睦相處。我的一位朋友,家庭已瀕臨破裂。他幾次想要離婚,卻都因為7歲兒子的阻止沒敢輕舉妄動。他和妻子雖然沒有當著孩子的面大吵大鬧過,但雙方的冷戰已經讓孩子看出了問題。孩子兩次當著父母的面嚴肅地說:“如果你們離婚,我就從咱家的窗戶跳下去。”他家住在6層樓,為了孩子,他們一直不敢離婚。

1997年初,15歲的江蘇男孩尹輝,用生命呼喚父母破鏡重圓的悲劇,曾經強烈地震動了國人。

尹輝在學校是個樂於助人、品學兼優的好學生,村子裡的鄉親們也都對他讚不絕口。尹輝的父親因為嫖*受到公安機關處罰,導致家庭破裂。尹輝渴望父母和好,他努力做父母的工作,但沒有效果。1996年12月28日,尹輝留下遺囑,喝下了劇毒農藥。他在遺書中說:

希望我的死有一些價值,讓你們白頭偕老,你們已經都40歲的人了,應該安心一些,這是作為我的一個要求。爸爸媽媽你們合(和)好吧!„„

小尹輝的悲劇告訴我們,普天下的孩子都不希望自己的父母離婚,孩子是離婚中的最大受害者。

如何減少離婚給孩子帶來的傷害

三、關注離異家庭子女群體 (一)離異家庭子女的心理特徵

許多調查都表明,離異家庭的孩子,在其父母離婚期間及其離婚之後,心理和行為上都會產生一系列反應和變化。

1、反社會心理

與完整家庭的孩子相比,離異家庭的孩子往往在行為上放蕩不羈,個性心理特徵表現為容易激怒、闖禍、甚至自殺。他們常出現破壞性行為,對學校和社會生活不感興趣,對父母容易產生憤恨,有怪毛病或不良行為甚至暴力行動,如偷東西、罵人、鬥毆等。

2、自卑心理

與完整家庭孩子相比,離異家庭的孩子還有一個顯著特徵,即自卑感強、孤獨、悲傷、抑鬱、情緒低沉、膽小、精神緊張,甚至出現兒童的早期行為,如尿床、吮吸手指等。 此外,經濟原因引發的心理問題也不可忽視。夫妻離婚的直接後果,是撫養孩子的一方生活水準立刻下降。有的離異後的單親家庭,因經濟上的困難,無法滿足孩子生長髮育的需要,因而造成了孩子的身體發育不良。夫妻雙方離異後,不撫養孩子的一方給孩子的撫養費,比起孩子的實際生活花銷來說,是微不足道的。由此造成了撫養孩子一方的單親家庭生活的困難,這也容易給孩子造成心理上的壓力,從而產生自卑感。

(二)離異家庭兒童與完整家庭兒童的差異調查

離異家庭兒童與完整家庭兒童在認知、推理與學習成績方面的差異是非常顯著的。經過統計和比較發現,經常曠課、遲到、旱退的離異家庭兒童佔83.68%,完整家庭兒童佔16.32%;擾亂課堂秩序的離異家庭兒童佔78.21%,完整家庭兒童佔21.79%;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作業的離異家庭兒童佔81.79%,完整家庭兒童佔18.21%。 調查還發現,在7~13歲的各個年齡階段,父母離異對小學年齡階段兒童的學習成績影響最大,對認知的影響小於對學習成績的影響,對非文字的邏輯推理方面的影響最小,即對知識的影響大於對能力的影響。由於離異家庭兒童學習成績落後,知識水準低下,必然會限制智力的發展,而智力的發展水準又影響了知識的進一步掌握和深化。如此惡性循環。更值得憂鬱的是,不管父母離異時間是長還是短,對子女學習成績方面的影響是始終存在的,即子女的學習成績並不會因為父母離異年限的增加而自然提高,這就構成了一種長期的影響。

(2)離異與完整家庭兒童同伴關係及他們與父母關係等方面的比較此研究共使用了4種問卷:兒童問卷、兒童認知發展評價量表、教師問卷和父母問卷。 

A離異與完整家庭兒童同伴關係的比較

由兒童自我評定的同伴關係得分,完整家庭兒童略高於離異家庭兒童,無論年齡多大,完整家庭的兒童同伴關係得分都高於離異家庭的兒童。

教師對兒童同伴關係的評定與兒童自我評定的結果大相徑庭。根據兒童自我評定的結果,離異家庭兒童同伴關係得分只是略低於完整家庭兒童。而根據教師的評定,離異家庭兒童的同伴關係卻遠遠比完整家庭兒童差。被同學接納程度高或較高的,完整家庭兒童佔64·4%,離異家庭兒童只有26.4%。前者比後者高出近一倍半。

離異家庭兒童在同伴關係上自我評價過高,他們中半數以上的人被同學接納程度僅屬中等,且同伴關係差和較差的人數比例(22.6%)亦遠遠高於完整家庭兒童(3.3%)。調查資料還顯示,完整家庭兒童比離異家庭兒童更多的是由於學習好和善於交際、待人熱情、樂於助人而博得同學好評。而離異家庭子女在“被同學同情”這一項的人數明顯高於前者。 兩類兒童同伴關係差的原因比較調查顯示,“孤僻、冷漠、有怪毛病或不良行為”兩項,離異家庭子女顯著多於完整家庭子女。

B兩類兒童與父母關係的比較

在兩類兒童對他們與父母關係的自我評價中,問卷調查統計顯示,各年齡組離異家庭子女的親子關係得分均略低於完整家庭子女。兒童問卷有些題意在考察兒童對家庭、對父母的滿意程度。如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否平等,在思想上是否能互相理解和溝通,等等。統計結果說明,離異家庭子女比完整家庭子女更不滿意他們的父母和家庭,他們與父母的關係也明顯不如完整家庭子女。

由教師評定的兩類兒童對父母的態度也相差甚遠。痛恨父母或其中一方的,離異家庭兒童合計達40.54%,而完整家庭子女只有5,6%。懼怕父母或其中一人的,離異家庭子女合計達48.75%,完整家庭子女為31.01%。喜歡父母或其中一人的,離異家庭子女為91.43%,完整家庭子女為99.71%,差異比較顯著。

C兩類兒童自我控制能力及問題行為的比較

兒童問卷中有18個問題涉及兒童的自我控制能力。這些問題反映的是兒童對自己和別人的事情是否有主見,有預見,能否適當地調節自己的行為並作出決斷。調查資料顯示,完整家庭兒童的主、客觀自我控制能力均略高於離異家庭子女。

兩類兒童問題行為的比較,問卷中列出20種問題行為,這些問題行為分別屬於情緒、性格特徵、品德、學習態度等幾個方面。

資料表明,離異家庭子女在問題行為方面與完整家庭子女的巨大差異,在每一項上的人數比例都遠遠多於後者。品德類三種行為特徵,離異家庭子女的平均比例為24.94%,完整家庭子女為6.38%,差別最大。其次是性格類八種問題行為,離異家庭子女為21.22%,完整家庭子女為良81%;學習類三種問題行為特徵,離異家庭子女為28.18%,完整家庭子女為8.06%:情緒類6種表現,離異家庭子女為19.32%,完整家庭子女為5.58%。由此可以證明,離異家庭子女問題行為遠遠多於完整家庭子女。

以上這兩個調查報告,已將離異家庭子女在認知、推理、學習成績、與同伴及父母關係、自我控制能力及問題行為等方面的問題完全顯示出來。

如何減少離婚給孩子帶來的傷害

(三)家庭離異與青少年犯罪

許多事例都表明,家庭的婚姻關係對青少年犯罪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一些調查材料也說明了,青少年犯罪者中,來自離異家庭或婚姻關係不佳家庭的孩子佔有一個比較大的比例。

90年代末,我曾到過天津少教所,那裡的所長對我說:“以我的經驗,青少年犯罪,100%與家庭有關。”在該管教所的少年男犯中,30%來自於離異家庭。當時在所的女少年犯共有6人,其中,4人的家庭已經破裂,另外2人的家庭嚴重失和。

管教幹部對我說,管教中表現最不好的,最不容易改造的,就是那些家庭嚴重失和的孩子,他們的父母忙於“戰爭”,無暇顧及子女。這些孩子出所後經常“二進宮”。他們失去了父母溫馨的愛,感覺自己“一無所有”,使用玩世不恭的態度對待生活。 不久前,成都對該市10201名行為不良的中小學生調查顯示,這些學生超過半數來自離異家庭。

四)離異家庭子女情緒變化過程的六個階段

近年來,我國的心理學工作者們經過廣泛深入地調查,有了一個重要發現:來自離異家庭的子女,在父母離婚事件的打擊下恢復過來的過程有著某種共同的情緒模式,這一發現,將使離異家庭子女的教育更加科學化。

兒童在父母離婚的打擊下,情緒情感的變化過程大體經歷6個階段。即:

(1)憤怒、痛苦階段。(2)盲目樂觀階段。(3)流動、出走階段。(4)終日忙碌、閉門不出階段。(5)渴望、思索階段。(6)獲得新生階段。

(1)憤怒、痛苦階段。這一階段發生在父母婚姻破裂前和離婚初期,兒童表現極度失望。不久前的家庭關係蕩然無存,一切都顯得黯然失色。這是一個萬念俱灰的階段,兒童的心靈備受傷害的時期。這個時期通常是3—6個月,有的孩子甚至1—2年之久,不是一兩個星期就可以度過的階段。

(2)盲目樂觀階段。一般是在兒童強烈悲痛之餘,才會經歷的一種較為短暫的時期。在這一時期,孩子好像對什麼都無所謂,似乎一切都美好起來。過去感到心煩意亂的事情彷彿都消失了。孩子整天嘻嘻哈哈的,做錯了事也不感到羞恥,言語不能自制、滔滔不絕。同小朋友玩耍時,臉上掛上了微笑,當老師或朋友開導他時,他覺得是多餘的。這個階段一般不超過2—3個月。此時期孩子的感覺不是一種客觀真實的感覺,而是一種精神亢進狀態,因此,往往做出錯誤的判斷

3)流動、出走階段。在這一階段,孩子往往行蹤不定,夜間到處亂跑,一週大概要重複2—3次。特別是較大的孩子,很難獨自一人在家停留。這一時期的兒童最顯著的特徵就是他們無論身在何處,都處於一種上滿弦的狀態:心躁不寧。注意力高度分散,上課思想溜號,曠課,不完成作業,漫無目的地流動,無謂地興奮,用這種興奮的麻醉來掩飾自己內心的空虛、痛苦。此時兒童的心理負擔很重,幾乎處於生理、心理的極限狀態。如果此時遭受打擊,將嚴重傷害他的自我意識,後果不堪設想。

(4)終日忙碌、閉門不出階段。有30—40%的離異家庭兒童經歷這一階段。此階段的兒童勤奮用功、積極肯幹,但內心卻不時感到沉重的精神和情感負擔,許多行為並非出於自願。一些兒童會在日記中寫道:“我一定要給媽媽爭口氣!”

(5)渴望、思索階段。此時的兒童從自卑中清醒,開始成熟起來,意識到挫折和痛苦不一定都是壞事,他們開始思考:什麼是家庭?爸爸媽媽為什麼要離婚?父母離婚初期,他們只是用悲傷困惑的眼光面對父母離婚的事實。而今他們要對父母離婚的真正原因思索個究竟,並開始設想如何造就堅強的自我,決心不再是父母的附屬品。他們變得成熟了。他們在經歷痛苦和擺脫痛苦的過程中,產生了應變力,增強了勇氣和信心。

(6)獲得新生階段。這些離異家庭的兒童當傷口癒合之後,當不再為父母離異悲痛之後,自覺已經受夠了,該是體味人生、恣意歡樂的時候了。經調查,幾乎90%的孩子此時總想發洩一番,這是他們認為生活中最愉快的時光。但在父母離婚之初,兒童不可能立刻進入這一階段,有的孩子需要2—3年,甚至3—5年。此時,他們覺得自己有充沛的精力,已經成了一個全新的人。他們恢復了父母離異前的價值觀和興趣,重新玩起過去喜歡的遊戲,開始形成一種較為平靜的追求,而不再是瘋狂的追求。這時期的孩子不再自卑,不再唯唯諾諾、喜怒無常,也不再那麼苛求於人,對人間的悲歡離合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他們不再恨拋棄了自己的父和母,反而能用正常的態度去親近他們。他們更能理解他人,更能善待自己,朋友關係有了改善,生活變得和諧。這時,離異家庭的兒童完全改變了自己對生活的態度,正使自己走向新岸——一條逆境成才、多難成材之路。

如何減少離婚給孩子帶來的傷害

生活中的不幸並沒有使他們消沉下來,反而激發了他們自己奮進的精神,這也是歷史上許多傑出人物的成材之路!

這就是離異家庭兒童情緒情感變化過程的6個階段。需要說明的是,這6個階段並不是絕對的。每一階段的時間也不確定。不同年齡、不同性格的孩子,可能在某一階段的時間長些,在另一階段的時間短些:某些階段的特點表現得突出些,而有些階段的特點則表現得不明顯。總之,因人而異。

作為家長,瞭解孩子情緒變化的每一階段的特點,才能與孩子真誠交流,有的放矢,才能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幫助他們減輕痛苦。

四、父母離異時的最優立場 

A.讓死亡婚姻“安樂死”

對於確己“死亡”的婚姻,夫妻雙方怎樣選擇才對孩子更有利?按照我們傳統的習慣,人們會勸這對夫妻:“看在孩子的份上,湊合著過吧。”似乎不離婚對孩子才是正確的,才是愛孩子。

其實,在夫妻感情瀕臨崩潰或已經崩潰的家庭中,不僅已經無法完成教育子女的使命,而且雙親間的痛苦、矛盾、衝突,都會給孩子帶來頻繁的心理衝擊和精神折磨,這些都是孩子的幼小心靈難以承受的。對孩子影響最大、留下的心靈創傷最深的,究竟是父母的離異還是父母婚姻的不和諧?國外的一項研究發現:給孩子影響最大的,並不是來自父母的離異,而是父母離異前他們相處的方式及處理離婚的過程。也就是說,家庭中的不正常氣氛和情緒,父母產生矛盾時的爭執,對孩子心靈上的影響最大,也最難恢復。

因此,對於那些家庭結構雖然還完整,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已經名存實亡的家庭來說,讓死亡婚姻“安樂死”也許是一個好的選擇,“好”的離婚比“湊合婚姻”對夫妻雙方對孩子都有利。

B.父母離異時的最優立場

夫妻離異時,怎樣做才算是最優立場呢?

(1)父母離婚前的“陣痛”要避開孩子; 

(2)明確告訴孩子,父母離異的責任不在他們,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選擇一定時機說明真相。

(3)讓孩子明白,父母雖然離婚了,但爸爸媽媽永遠愛著他(她)。 

(4)不向孩子指責配偶的不是;

(5)離異後,在教育孩子方面,雙方仍然通力合作。

夫妻任何一方都不會是完人,正如我們每一個人都不完美一樣,婚姻不可能是完美的。夫妻之間的衝突、矛盾、爭執,孩子不可能視而不見。離婚的雙方在與孩子評論是非、美醜、善惡時,不應該感情用事,貶損、辱罵對方,發洩心中的怒氣。

應該給孩子一種觀念:離婚是生活中的一種選擇,很正常。其實,離異雙方只有具備了這種心態,才有可能以平和的態度來對待孩子。要想調試好孩子的心理,首先要調試好離異雙方的心理。帶著怨恨、報復等不良心理,很容易將這些負面情緒傳染給孩子。如果隨意.將攻擊對方的語言和態度灌輸給孩子,無疑是在孩子幼小、稚嫩的心田裡種下一顆有毒的種子,日後必將生出令人難以吞嚥的苦果,這是離異夫婦們應該引以為戒的。只有在離異父母心態平和的前提下,才能作好孩子的疏導工作。

五、單親家庭也能培養出優秀孩子 

1.家庭離異並非都是悲劇

離異家庭的孩子是否都不能健康成長?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歷史上的許多傑出人物,都是在逆境中自強不息奮鬥成材的。生活的坎坷與艱辛,有時更能磨鍊一個人的意志。如果只看到家庭離異給孩子帶來的消沉,那是很片面的。不少人都有過坎坷的童年,但他們最終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功。

2.新理念單親家庭同樣可以完成各種家庭功能

按照現代心理學和社會學的理論解釋和實際生活現狀,家庭有多種類型,他們是平等的,沒有高低貴*之分。單親家庭是家庭類型的一種,只是比別的家庭小了一點。它不應該被稱為不完整、有缺陷和不正常。對一個家庭的評價,不能簡單地以是否有雙親共在一個家庭為完整與否、正常與否的標準,這只是對家庭表面形式的理解。一個家庭是否存在問題、有缺陷、不正常,需從社會學、心理學、婚姻家庭等各種理論角度來評判。 單親家庭在承擔社會角色和完成各種家庭功能方面,完全可以和雙親家庭一樣。單親家庭遇到的一些問題,其實其他家庭也會存在,如孩子不愛學習、早戀、逆反心理等,這些問題在雙親家庭也存在。單親家庭同樣可以培養出健康快樂的孩子,單親家庭同樣可以幸福快樂地生活,關鍵在於為孩子提供良好的環境以及適當的教育方式、方法。 特別要強調的是,單親家庭教育孩子也有自己的優勢,比如孩子的自立性強,更容易體諒他人、承擔家庭責任等等。所以,作為離異家庭的父母要從新的角度來看自己,不自卑、自憐,相信自己的力量,積極創造自己的新生活,對未來充滿信心,就一定可以成為幸福家庭。我們的社會,也要從新的角度來看他們。要理解他們,用平等、尊重的目光來看他們。他們需要的是信任、鼓勵、支持,而不是憐憫、同情、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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