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監局通報中石化上海賽科公司“512”閃爆事故

近日,應急管理部通報中石化上海賽科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5•12”閃爆事故情況,剖析事故原因,指出暴露問題,要求進一步加強化工生產風險辨識、隱患排查,加大安全監管力度。

5月12日15時33分左右,上海賽科公司一苯罐進行檢維修作業時發生閃爆事故,造成檢維修作業承包商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設服務有限公司6名現場作業人員死亡。

事故暴露出事故企業和承包商安全風險管理缺失、專業管理缺位、漠視重大危險源管理、特殊作業管理流於形式、違規違章嚴重等突出問題。具體包括:安全風險意識差、能力不足,安全風險辨識評估不全面、不到位,事故企業和承包商均沒有對苯罐檢維修作業進行全面深入細緻的安全風險評估;特殊作業管理不到位;變更管理缺失;對承包商管理不到位;現場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漠視重大危險源管理等六大問題。

為深刻汲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市安監局要求:一是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相關企業危險化學品罐區特殊作業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要對所有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動火、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全部進行升級管理,分管負責人必須親自組織對現場作業安全條件進行嚴格確認,確保作業安全。二是加強變更過程安全管理,相關企業要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全面辨識管控各類變更帶來的風險。三是進一步加強承包商管理,堅決杜絕“以包代管”,業主企業要嚴格承包商資質審核,加強承包商員工培訓,所有作業人員必須培訓合格方可上崗操作。四是切實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各縣區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化工園區內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監管,有條件的可以聘請第三方機構對企業特殊作業實施專業化服務,確保特殊作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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