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管理層震盪 參股公司浮現“德隆系”身影

四月以來,新潮能源內外交困,包括董事長、總經理、董事在的11位董監高提出辭呈。同時,部分股東開始謀求話語權,合計持股7.7615%的7家有限合夥企業提交相關董監高補選和罷免議案。此外,上市公司一筆投資款項面臨無法及時追回的窘境。針對上述情況,6月22日晚,上交所向新潮能源發問詢函要求說明7家有限合夥企業是否有一致行動關係,並說明公司參股的哈密合盛源礦業相關股東是否與新潮能源實控方存在關聯關係。

一致行動關係受關注

公告顯示,罷免公司董事、監事同時提名新的董事、監事的議案由下述合計持股7.7615%的股東杭州鴻裕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杭州鴻裕”)、上海關山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簡稱“上海關山”)、綿陽泰合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簡稱“綿陽泰合”)、寧波啟坤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寧波啟坤”)、寧波馳瑞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寧波馳瑞”)、寧波祺順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寧波祺順”)、寧波善見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寧波善見”)7名股東提出。

上交所要求上述7名合夥企業股東說明股權結構、主要合夥人或出資人以及實際控制人情況;是否存在一致行動關係;共同提議推選董事、監事候選人以及罷免董事、監事提案的行為,是否符合一致行動人的範圍。

然而僅杭州鴻裕、上海關山、綿陽泰合具有提名董監事權力,合計持有公司股份3.02%,其他四名股東在其持股期間不能提名董監事。上交所指出,要求新潮能源說明是否存在信息披露矛盾的情況,並結合大股東股權質押風險、近期董事會和監事會人事變動等情況,說明公司控制權是否發生變化。

綿陽泰合GP方顯示為西藏溢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為賴孝輝)。賴孝輝曾為“德隆系”公司德恆證券成都八寶街營業部總經理,證監會2009年1月曾公佈對德恆證券多位高管作出市場禁入處罰:認定唐萬新為市場禁入者,永久性不得從事任何證券業務和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賴孝輝則被列為市場禁入者,自宣佈決定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任何證券業務和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天眼查信息顯示,西藏溢海委派代表賴孝輝與德恆證券的賴孝輝為同一人。

寧波祺順GP方為杭州兆恆,後者所掌控的寧波元裕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曾在2015年6月出現在中捷資源的定增名單。杭州兆恆掌控的長沙澤洺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系斯太爾第二大股東。而寧波啟坤、寧波善見、寧波馳瑞、杭州鴻裕的GP方均通過旗下公司參與*ST德奧的定增。

參股公司浮現“德隆系”身影

公告顯示,新潮能源董事會2016年12月審議通過投資6億元參股哈密合盛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為45.5927%)(簡稱“合盛源公司”)。合盛源公司的主要資產為雅西鐵礦採礦權,但公司出資時,合盛源公司尚未取得該採礦權,當時採礦權歸屬於哈密宏源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哈密公司”)。2018年6月22日,因合盛源公司股東深圳市華瑞礦業有限公司、張國璽、石永兵未能在2017年6月30日前辦理完合盛源公司鐵礦相關環保審批、安全生產許可、採礦權人變更等手續,公司申請向華瑞礦業、張國璽、石永兵三方對公司通過本次增資擴股所認購的合盛源公司股權進行收購。但公司至今未收到回購款項。因此,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交易對方支付公司支付7.86億收購價款,並承擔訴訟費用。

上交所要求,公司說明增資參股合盛源公司目的、定價依據,採礦權轉讓手續未辦理的原因,華瑞礦業與哈密公司的股權結構及實際控制人情況,合盛源的其他股東華瑞礦業、張國璽、石永兵與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關聯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訴訟中的張國璽正是曾經“德隆系”旗下新疆屯河原總經理。在“德隆系”崩盤後,張國璽主要從事果蔬、食品行業,其一度還試圖入主由“德隆系”舊部掌控的*ST皇臺(5.260, 0.23, 4.57%)。

之所以認定*ST皇臺與“德隆系”舊部有關,來源一位關聯人物。*ST皇臺間接控股股東為新疆潤信通,而新疆潤信通董事兼經理為沈巍,此前沈還擔任德隆行政總經理。今年2月,唐萬新、沈巍、新疆潤信通、上海厚豐(*ST皇臺控股股東)因合同糾紛一案被陝西鋼谷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起訴。

三家公司中招

巧合的是,斯太爾、新潮能源、中捷資源曾在2016年下半年先後購買過國通信託的信託產品,後續均出現了無法及時收回本金的情況。繼斯太爾今年5月末起訴追討後,新潮能源也加入到討債行列。頗為蹊蹺的是,斯太爾因信託產品起訴的天晟同創執行事務合夥人劉珂今年6月15日當選新潮能源董事,6月22日又擔任代董事長。而提名劉珂的正是作為新潮能源股東的杭州鴻裕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7家有限合夥企業。

新潮能源2016年6月28日與方正東亞信託(現為國通信託)簽署《方正東亞·華翔組合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合同》,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2億元購買信託計劃第1期。該信託計劃主要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和債權;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份額;穩健型的金融產品投資,產品期限12個月,門檻收益率R=8%/年。

2017年11月28日,新潮能源董事會同意公司將持有的2億元信託本金所對應的信託受益權以總價款2.21億元轉讓給霍爾果斯智元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智元投資”),並與智元投資簽署了《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2018年4月19日,新潮能源與智元投資簽署補充協議,轉讓總價款為2億元加算年化收益率8%收益,共計2.26億元。智元投資需在2018年6月19日前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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