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三軍總司令是總統,美國國防部長是什麼職責?

離開的故事寫滿了不捨

美國國防部長是美國國家軍事機構的首長,武裝部隊副總司令,他跟美國總統組成所謂的“美國國家軍事指揮當局”。


根據1947年的國家安全法案規定,美國建立國防部統一管理原有的陸軍部和海軍部,以及從陸軍分離出來的空軍統帥機關——空軍部,原先軍種部長的內閣成員地位被國防部長統一取代。另外設立參謀長聯席會議作為美國總統統帥武裝部隊的輔佐參謀機關,主管跨軍兵種協調問題,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美國總統在國家安全決策中的跨部門協調機構和參謀機構。


國防部長是國家安全委員會的當然成員,參聯會主席是這個委員會的法定軍事顧問。


在里根政府時期,為了強化美軍的聯合作戰指揮能力。通過了一個叫做戈德華特—尼科爾斯法案的東西,這個法案中,專門強調了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是美國總統、國家安全委員會和國防部的首席軍事顧問。在過去參聯會主席首先要對國防部長負責,現在則變為直接對總統負責,從這一點看參聯會主席的地位有所強化而國防部長的地位相對下降了。


在過去,美國總統是通過國防部長髮出軍事指令(參聯會主席在輔佐),國防部長向軍兵種主官傳達命令,軍兵種主官向作戰部隊轉達命令。這次改革之後就變成了總統(在參聯會主席輔佐)向國防部長髮出指令,國防部長向國家軍事指揮中心轉達命令,國家軍事指揮中心向負責作戰的聯合司令部(比如太總部)發出命令,聯合部隊司令官根據命令統一指揮轄區內各個軍兵種協同作戰。


這樣子美軍的指揮效率就高了許多。但是國防部長在這個鏈條裡的作用仍然不可忽視。比如美國總統通過核按鈕密碼箱發出核大戰命令,國防部長如果不加以確認,這個命令其實是無法轉達到國家軍事指揮中心,也就不會成為作戰命令。


從這一點看,國防部長還是核心的一環。


千里巖

美國總統與國防部長分工明確。

國防部

美國國防部是管理美國軍隊的部門。它的中心所在地是五角大樓(The Pentagon)。國防部的領導是美國國防部長。按照美國法律,這個部長不準是軍人。在1947年,美國把美軍管理中央化,把戰爭部和海軍部組合成國家軍事部(1949年後改名為國防部)。同時把陸軍航空隊與陸軍分開成立對立的空軍, 並建立一個新空軍部在國防部之下。 美國國防部現行體制是按照美國國會通過的1986年的戈德華特-尼科爾斯國防部重組法(Goldwater-Nichols Act of 1986)。按照這個法案,軍事命令是從美國總統通過美國國防部長直接到各戰區指揮官。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有責任準管美國武器和軍人準備也當總統的軍事顧問,但是他們沒有命令權。

文官控制軍權,國防部統管三軍。

美國《憲法》和《國家安全法》規定,國防部長、國防部副部長和三軍軍種部部長必須由文官擔任,因此,領導美國家安全委員會、國防部以及所屬的參謀長聯席會議和陸海軍空三軍種總部的主要成員均為文官。實行文官制度主要是為了加強國防部集中統一領導三軍的權力。國防部不僅負責三軍的作戰指揮,制訂三軍的統一政策,而且負責制訂三軍的軍事預算,確定為軍兵力,統一領導三軍的國防科學技術和後勤供應等工作。

指揮和管理分離。

美軍統帥機構在作戰和平時管理上實行雙軌制工作,即一為作戰指揮系統,一為軍事管理系統。作戰系統通過國防部-參謀長聯席會議-各聯合軍種司令部-作戰部隊指揮機關進行。而軍事管理系統則通過國防部-各軍種部-作戰部隊管理機關來進行。作戰指揮系統平時負責為作戰部隊制訂作戰計劃,實施作戰指導,統一軍兵種作戰訓練原則,不過問軍事管理事務。軍事管理事務完全由陸、海、空軍軍種部及其有關業務部門負責實施,主要包括行政管理、部隊組建、裝備、軍事訓練和後勤供應等方面的工作。美軍認為這種作戰、行政管理分立的指揮機制有利於發揮與管理效能,因此一直沿用至今。

如上所述,在美國,國防部長是軍隊的最高行政長官,所以各軍兵種的頭頭,如陸軍參謀長,海軍參謀長,空軍參謀長,海軍陸戰隊司令都要服他管。雖然沒有軍銜,但是所有的現役軍人都要叫他長官。

而決策權是在總統手裡的,指揮權則是在參謀長聯席議手裡。


青年史學家

美國憲法規定總統是美國軍隊的總司令,但是並不意味著總統要親自去掌管軍隊。

其實仔細剖析下美國總統的權力,軍隊的總司令總統,這個沒毛病,但是請注意,總司令是幹嘛的?那就是決策的,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拿注意的。

什麼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在美國的軍隊系統裡面,那基本上就是兩個關鍵問題:

1.決定打誰,或者幫助誰打誰,或者是去嚇唬人還是打人。

2.決定打還是不打,決定幫還是不幫,決定是否嚇唬人。

這兩個問題,就是美軍的最高決策問題,比如說美國總統想開戰了,那麼根據美國法律規定,美國總統可以派遣軍隊去執行有時間限制的“軍事行動”,但根據美軍的實力,即便沒有國會的批准,幾十天內也足夠完成戰術目標了。


這也就是說,美國總統決定打還是不打,僅此而已。這並不意味著美國總統還要親臨前線,還得親自指揮部隊,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為這都不是自己的事,而是依賴於美軍的分工體系,比如說誰去傳達總統的命令?在總統決定開戰後,誰幫總統管理戰爭事務?這就是國防部長的職責。

美國國防部長,在這種情況下,就成為了總統的傳話人,成為了“欽差大臣”,相當於皇帝派個大臣去管理,去統籌,雖然他不是決策的人。因為只有在總統決定開戰後,國防部長才能從總統手裡接過這個管理權。

但是並不意味著國防部長就有了軍隊的指揮權,因為國防部長也是文官,美國法律規定,美國國防部的領導人物,不能是武將,也就是說不能有軍銜,因此即便是美國國防部長,他肯定是不懂打仗的,如果讓不懂打仗的人去指揮打仗,那不是作死嗎?

因此,在總統決定打仗後,國防部長替總統傳話和管理打仗的事務,但是真正指揮打仗的,是參謀長聯席會議。這也就是說,在和平時期,美國軍隊的大權都在總統手裡,國防部長和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都是待機的,但只要總統決定開打了,國防部長就成為了戰爭管家,而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才真正的成為美國軍隊的指揮者。

但是請注意,指揮權和決策權不是一個概念,假如總統後悔了,又決定不打了,即便此時參謀長聯席會議已經制定了作戰計劃,都已經部署了軍隊,但還是得乖乖的撤回來,因為總統說了算,只有他才能決定打還是不打。

總的來說,美國國防部長,更像是一箇中間人,介於總統和參謀長聯席會議之間,因為總統雖然是軍隊總司令,但是他更重要的職務,是美國政府的首腦,有那麼多事要處理,自然是要有個管家的。參謀長聯席會議雖然擁有美軍的指揮權,但是還是得接受國防部長的管理,因為國防部是美軍的管理機構,國防部長雖然沒有軍銜,但是即便是美國的將軍,也得尊敬國防部長。因此,美國軍隊其實也是三權分立的,那就在於決策權、管理權、指揮權,三權分立。當然了,總統的決策權,是最重要的,但是很可惜,在大概率上,美國總統和國防部長都不會打仗,都指揮不了軍隊。

美國曆史上最會打仗的總統,其實就是艾森豪威爾,當總統之前是美國五星上將,二戰時期西線盟軍的總指揮,戰後還當了北約總司令。艾森豪威爾辭去軍職後,依靠自己非常高的威望,當選了美國總統,因此他才是美國曆史上最會打仗的總統,唯一掌握過決策權、管理權和指揮權三權的美國將軍。比較有趣的是,下圖這位美國總統,也上過軍校。


圖維坦

首先要說明的是,在任何一個國家,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都是武裝部隊最高統帥。

美國總統是三軍總司令,根據美國憲法,美國國防部長必須是文職擔任,也就是說,文職掌軍。文官掌握國家最高軍事權力。

根據美國相關法律,最近五年之內擔任過高級軍職的軍官不得擔任國防部分(馬歇爾除外)美國國防部長是軍隊最高軍事長官,屬於政府內閣成員。職權包括掌握了作戰指揮權,在財會、科研、後勤。但作戰指揮屬於參謀長聯席主席。

用最簡練的話說就是,國防部管理三軍,文官掌控軍隊。

美國從1947年首次設立國防部長一職,到現在一共是26任國防部長,現任國防部長是詹姆斯·馬蒂斯於 2017年1月20日就任於特朗普政府。


清水空流

閣下來給你解剖 在美國 美國總統是三軍的總司令 但是美國總統只有決定權 好比與哪個國家開戰 但是前提必須是通過國會 總統是沒有軍隊指揮權與掌控權 這是防止出現 獨裁美國三軍的指揮權和掌控權在國防部長手上 如陸軍總參謀長 海軍作戰部長 空軍總參謀長 海軍陸戰司令 這些頭頭都得服他管 美國的國防部長就是美國軍隊的最高行政長官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的國防部長是沒有軍銜的 也就是美國的國防部長不能是軍官 必須由文官擔任 來個小插曲 美國自1864年爆發南北戰爭 (這也是美國的革命戰爭 為什麼美國如此發達成為世界第一大國 因為它的起點太早)經歷過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戰 全民都非常恐懼戰爭 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美國公民的表現(據說日本偷襲珍珠港 也是美國自導自演的一場苦肉計 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 美國全民拒絕美國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 說了這麼多給個贊\\(≧▽≦)/!


允諾誠

在美國,國防部長是軍隊的最高行政長官,所以各軍兵種的頭頭,如陸軍參謀長,海軍作戰部長,空軍參謀長,海軍陸戰隊司令都要服他管。雖然沒有軍銜,但是所有的現役軍人都要叫他長官。


北極看電影


Reiaioz

我給你一個比較形象的必須來回答你,就像一個美國士兵,手裡端著槍,美國總統決定打誰,什麼時候打,美國國防部長負責傳達總統的命令,並負責調配兵力,參謀聯席長負責怎麼打,用什麼戰術去作戰,制定作戰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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