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區法院開展“6.26”國際禁毒日系列宣傳活動

翠屏区法院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

新聞發佈會現場。(宜賓新聞網 劉佳 攝)

公開庭審中,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和被告人最後陳述,查明:被告人翁某於2018年3月25日,在宜賓市翠屏區西郊街道騎龍社區其出租房內與肖某、詹某等4人一起吸食冰毒。2018年3月26日晚,吸毒人員肖某、凌某某又在被告人翁某出租房內吸食毒品冰毒。當晚,被告人翁某等人前往宜賓城區上江北某商務酒店,翁某用身份證開房,與肖某、凌某某一起再次吸食毒品冰毒。次日凌晨,被公安民警當場查獲。翁某歸案後,對其作案事實供認不諱。法庭審理認為,被告人翁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場所,其行為已經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在訴訟過程中,被告人翁某如實供述其罪行且在庭審中認罪悔罪,依法予以從輕處罰。經合議庭評議,審判長當庭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翁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該案在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了視頻網絡直播。

翠屏区法院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

毒品案件庭審現場。(彭屏 攝)

據該院新聞發言人介紹,近年來,該轄區內毒品犯罪呈現共同犯罪比例較高、犯罪手段隱蔽化多樣化、毒品種類多樣化、零口供案件增多等特點,需要公安、檢察、法院等相關部門共同發力、全社會共同參與,持續加大宣傳、打擊、預防和綜合治理力度,切實消除“毒患”。

該院新聞發言人還通報了一起從重處罰的毒品犯罪案例。被告人羅某從成都開車到宜賓,多次在宜賓城區外南街其下家聶某的家中,向聶某、周某、劉某等吸毒人員販賣冰毒共計97克。被告人羅某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6萬元。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嚴厲懲處職業毒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加強毒品犯罪違法所得的追繳和罰金刑、沒收財產刑的適用,加大執行力度,摧毀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的經濟基礎。”該院新聞發言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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