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杜某甲等人污染环境案提起公诉

日前,进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杜某甲等人污染环境一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10月底至11月,被告人杜某甲伙同杜某乙等人,未取得任何环保手续及生产资质,在进贤县民和镇某砖厂非法处置废铅板和废铅膏,共提炼成品铅达100多吨,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文/汤定江、黄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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