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公安局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2018利劍斬汙專項行動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全省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動員會、全市公安機關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視頻會精神,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促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按照臨汾市局統一部署,決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2018利劍斬汙”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重點打擊對象

(一)在大氣汙染防治方面,重點打擊電力、鋼鐵、焦化、水泥、有色金屬、製藥、化工等企業超標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顆粒物等,造成大氣嚴重汙染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在水資源保護方面,重點打擊在黃河、汾河等河道和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等區域,違規排放、傾倒含有毒有害汙染物廢水、含病原體汙水或者超標排放汙水,造成地表水或地下水嚴重汙染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在土地資源保護方面,重點打擊通過暗管、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有害物質造成土壤汙染,以及非法佔用農用地和以非法採礦、採砂、取土等手段汙染破壞耕地、礦產資源、國家自然保護區的違法犯罪行為。

(五)在森林資源保護方面,重點打擊盜挖濫伐林木、非法佔用林地、破壞溼地資源,以及非法收購、運輸、經營、加工木材和非法捕獵、收購、出售珍稀野生動植物等違法犯罪行為。

(六)在查處妨害生態環境保護行為方面,重點打擊排汙單位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干擾自動監測設施使用或者未經批准拆除、閒置汙染物處理設施,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及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以及拒絕接受生態環境保護檢查或在接受檢查時弄虛作假的違法犯罪行為。

(七)在查辦生態環境汙染“保護傘”方面,重點在偵辦案件中發現、蒐集充當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保護傘”,以及負有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索賄受賄、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翫忽職守等違法犯罪線索,及時依法向紀委監委移交。

(八)在掃除涉生態環境黑惡勢力方面,重點打擊黑惡勢力破壞生態環境、威脅傷害舉報群眾、恐嚇阻擾新聞媒體採訪和暴力抗拒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

二、廣大人民群眾要積極行動起來,同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做堅決鬥爭,希望社會公眾積極舉報,配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採取嚴格措施為舉報人保密,凡以恐嚇、威脅、侮辱、傷害等手段報復證人或受害人的,一律按涉黑涉惡案件從嚴、從重懲處。

舉報電話:110、0357-5627942

本公告從發佈之日起實施。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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