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免徵額提高到5000?千萬別理解錯了!

央視新聞消息

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免徵額提高到5000?千萬別理解錯了!

很多人都理解錯了

很多人以為,是工資薪金收入的免徵額從3500提高到了5000,其實不是,請看人民網公佈的財政部長說明

財政部長劉昆說: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1)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2)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草案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

也就是說,上述四項所得,以前是分類徵收,也就是各自算各自的免徵額,各自按各自的稅率計稅,井水不犯河水。

以後,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時候,是把這四項合併起來,進行綜合徵收,綜合徵收的免徵額度為5000元,那麼,綜合徵收的稅率是按照多少呢?

請看劉部長的說明

財政部長劉昆稱: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為基礎,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即年免徵額6萬元),並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具體是:

(1)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

(2)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

(3)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

(4)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

(5)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也許上面的看起來很費力,下面給大家幾個表格看看就清晰了

下面是現行的稅率

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免徵額提高到5000?千萬別理解錯了!

根據劉部長的說明,下面是未來的稅率

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免徵額提高到5000?千萬別理解錯了!

說明:由於X/Y尚不明確,所以暫時無法得出速算扣除數。

這裡,附哥感慨一則

擁有鉅額收入的,千方百計避稅

勉強能夠達標的,老老實實納稅

月薪剛好三千的,好想能夠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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