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司律”聯合發佈會議紀要 公開多項具體制度創新成果

為在實踐中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將頂層設計落實為基層創新,北京一中院與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安局法制總隊、北京市律師協會共同形成並會簽了相關《會議紀要》。6月13日上午,四家單位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公開了多項重要創新成果。據瞭解,本次《會議紀要》首次明確了包括累犯、涉嫌嚴重暴力犯罪等在內的,適用社區矯正前應當進行調查評估的六種情形。

“公法司律”聯合發佈會議紀要 公開多項具體制度創新成果

據介紹,《會議紀要》共69條內容,以刑事訴訟程序全流程為主線,囊括了堅持證據裁判、落實庭審實質化、保障辯護、規範刑事執行、推進信息化建設等主要內容。具體而言,《會議紀要》根據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對訊問被告人、詢問證人、收集物證、鑑定意見的形式、環節和程序,作出了具體的取證指引,將證據裁判原則轉化為了具體操作指南。《會議紀要》設置了對訊問被告人和詢問關鍵證人進行全程錄音錄像並全面移送工作機制,最大限度預防非法取證現象。通過規範庭前向被告人進行證據開示的時間和範圍,確保被告人在庭審中有效行使質證權。通過建立健全具體的證人出庭補償以及保護等配套措施,明確責任主體以及經費保障,促進證人出庭作證比例的提升。此外,在辦案機關內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值班律師隨時提供法律幫助,明確規定對律師的調查取證申請的回應以及確保律師對程序性事項的知情權等,充分保障律師辯護權。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刑事執行領域存在的不規範問題,在法律規定的原則範圍內,進行了全方位細化的規定。特別是在與司法局充分會商的基礎上,首次對“應當進行調查評估的情形”進行了規定。實踐中這個問題一直爭議較大,也就是人民法院是否必須對所有可能適用社區矯正的被告人在判決前進行調查評估的問題。根據多年來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會議紀要》採用列舉方式規定了“累犯、涉嫌嚴重暴力犯罪等六種情形”必須進行調查評估,實現了調查評估的精準適用。

另外,《會議紀要》還對未成年人特色刑事審判、發揮審級監督職能,規範補充偵查,公檢法司溝通協調機制等多方面內容進行了規定。下一個階段,各方還將在各自已經建立的信息化平臺基礎上,打通各機關的互聯互通環節,包括嘗試建立取證信息化平臺、法律援助信息化平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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