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文登區紀委關於5起發生在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通報

為有效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區紀委堅決貫徹落實上級部署要求,嚴肅整治和查處了一批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為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現將5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文登營鎮沙裡店村村委會主任費建亭不正確履行職責等問題。2012年,費建亭擔任文登營鎮沙裡店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在未召開會議研究村委辦公室修繕具體方案的情況下,擅自將該工程承包給他人,引起群眾不滿,同時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區紀委給予費建亭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米山鎮西下莊村村委會主任鞠成禮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5年,鞠成禮擔任米山鎮西下莊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在協助鎮政府開展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將不符合條件的本村村民上報為危房改造戶,並對該村民擁有的兩套住房中未居住的一套舊房屋進行了改造,且在2017年全區危房改造自查自糾活動中仍未整改。區紀委給予鞠成禮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大水泊鎮敬老院原院長於文章套取供養資金問題。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於文章擔任大水泊鎮敬老院院長期間,採取延遲上報死亡時間的方式,用已經死亡尚未註銷的五保戶的名義套取供養資金共計84500元,用於敬老院日常支出。區紀委給予於文章同志黨內警告處分,上述違紀款項已退回。

大水泊鎮青石河村村委會主任王永泉私設賬外賬等問題。2006年至2017年,王永泉擔任大水泊鎮青石河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將該村自建樓房及車庫銷售款共計人民幣1240.9983萬元及苗木款、廠房租金、集資款等大量村集體收入,不按規定入村賬,而是私設賬外賬,作為賬外資金自行決定支出,且存在大量白條入賬等問題。王永泉同時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區紀委給予王永泉開除黨籍處分,大水泊鎮人民政府責令王永泉辭職。

米山鎮南鄭格村村委會原主任於勝勇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2年至2014年,於勝勇擔任米山鎮南鄭格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在處理村河道、環境整治及集體土地出租等村務過程中,沒有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村情不穩,集體收益不明。區紀委給予於勝勇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雖然內容不同、形式不一,但實質上都是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問題,反映出當前農村少數黨員幹部法律意識淡薄,紀律觀念不強,對黨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聞,對法紀毫無敬畏,不擔當不盡責,嚴重損害群眾的切身利益,傷害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破壞黨和政府形象,必須依紀依法堅決懲治。

全區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農村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對照問題認真查擺,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規定,做到嚴格自律、履職盡責。全區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切實把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作為管黨治黨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促進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職,切實維護群眾利益。作為身處第一線的鎮街黨(工)委,要切實擔負起主要責任,以“三堂課”工作為重要抓手,深入推廣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標準化制度,規範農村集體“三資”處置,推進黨務、政務、村務公開,讓農村“小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相關職能部門要全面履行監管職能,從源頭上、制度上、機制上強化監管,形成對惠民政策落實、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扶貧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合力,確保政策、資金、土地、項目落實到位。全區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辦公廳印發的《關於2018年至2020年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以開展基層微腐懲處年活動為契機,聚焦重點領域突出問題,特別是脫貧攻堅工作中出現的弄虛作假、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繼續加大對貪汙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佔掠奪等行為監督檢查、督查督辦和通報曝光力度,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信號,形成有力震懾。要強化問責,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職責不落實的問題,嚴肅問責,絕不手軟,以紮實的工作成效取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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