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的“利滚利”竟然是合法的!你还敢随便借钱吗?

银行作为我国传统的借贷渠道,由于其风控太严,审核标准太高,导致很多急缺资金的中小企业或个人很难及时借到贷款,所以,也就催生了民间借贷的兴起。

但由于监管的缺失,民间借贷市场一片混乱,给社会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一提起“民间借贷”,很多人脑袋里面浮现的就是,巨额高利贷、裸贷等等字眼,而导致这些现象的最主要的就是民间借贷的高额利息,那么民间借贷是怎么计算利息的呢?

民间借贷中的“利滚利”竟然是合法的!你还敢随便借钱吗?

民间借贷的利息通常有两种计算方法:单利和复利

单利是用公式“本金×利率×使用时间”来计算利息的,合法利息就是以单利计算方法得出的利息。

复利是指出借人将应得的利息加入本金在下一期间再计算利息,就是我们常提到的“利滚利”。那么在民间借贷中约定计算复利到底违不违法呢?

相关法律解释:

原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牟取高利。”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公报上对此作了修改,将“只返还本金”改为“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一修改说明:双方当事人在借贷发生时自愿约定复利,且在最后还本付息时,复利没有超过法定最高限度的,应当予以准许。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8条明确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年利率不超过36%的“利滚利”是合法的!

根据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利息保护标准与范围发生了变化。以往,法院以“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作为保护范围,而对于已经偿还的高额利息,借款人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新《规定》将保护标准设定为固定利率,明确了未超过年利率24%的范围,作为司法保护区,超过年利率36%以上为无效区,24%至36%之间系自然债务区。

所以,复利作为一种计息方法,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采取这种方法计息,又没有超过法律限定的36%,就不属于高利贷,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是符合合同自由原则的。那么这也说明民间借贷中的“利滚利”只要不超过法律的规定,实际上是合法的。

虽然合法,但是百分之二三十的利率还是相当可怕的,正是在暴利的驱使下,民间借贷才会如此疯狂!如果遇到这样的借贷机构,小小金融建议您还是绕道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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