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法治社會,當有“摒棄株連思維”的共識

「关注」法治社会,当有“摒弃株连思维”的共识

「关注」法治社会,当有“摒弃株连思维”的共识

打擊盜竊犯罪,本是正常的維護治安舉措。發公告敦促犯罪嫌疑人儘早歸案,本是常見的執法辦案動作。可當地那一紙公告愣是引得一波爭議洶湧而至,究其原因,就在於告知內容中部分措辭與擬採取的舉動明顯不妥。比如,若犯罪嫌疑人逾期未歸,必要時將在電視臺曝光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將其全部拉入誠信系統並限制出行,甚至在其家門口、村口懸掛“飛天大盜之家”的牌子。這些大招指向很明顯——通過“一損俱損”的捆綁式懲戒,對嫌疑人加碼施壓,讓他們在直接警示與旁敲側擊的合力震懾下早些投案。

「关注」法治社会,当有“摒弃株连思维”的共识

都是為了加強震懾,都是採取株連的法子,都是引發爭議後糾正。從噴“涉毒家庭”到發“株連三代”公告,也表明了,基層有些地方、部門仍存在法治意識盲區,所以輕易突破法治精神約束,為了除惡務盡不擇手段,哪怕有些手段是“反法治”的。特別是羅山縣的爭議通告,在殷鑑在前、爭議未完全消褪的情況下,就堂而皇之地用上了“株連”字眼,還用了江湖味十足的“飛天大盜”表述,實在不妥。

雖然說,這些地方這樣做都與形勢所迫有關,羅山縣是已被當地這幾位“飛天大盜”拖累形象,惠來縣則在2014年先後被國家禁毒委列為“毒情嚴峻重點關注地區”“製毒嚴重通報警示地區”,“非常時期”想採取“非常手段”本意可以理解,但守法是底線,依法是前提。動輒迷戀“連坐”“羞辱刑”,是想以非正義的方式實現正義,也註定事與願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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