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兩級法院集中約談442名被執行人

18個法院同步召開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大會,當場執結案件45起

桂林两级法院集中约谈442名被执行人

在雁山區法院會場,被執行人當場履行義務。

敦促大會上,各法院執行局局長向參會的案件當事人宣讀了由桂林市公檢法三家聯合下發的《關於嚴厲敦促被執行人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聯合通告》(以下簡稱《聯合通告》),印發了最高法公佈的幾起拒執罪典型案例,並開展法律宣傳教育工作,使心存僥倖的被執行人認清形勢,瞭解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認識到人民法院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硬仗的堅定決心,從而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義務、兌現生效債權。

執行法院給予被執行人一個月的寬限期,限期如實申報財產、配合法院執行,30天后仍不履行義務的將根據情節嚴重依法予以罰款、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經法院通知後仍未到場的被執行人,下一步將作為重點執行對象予以處理。部分被執行人迫於執行威懾力,當場履行義務或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此外,各級法院將啟用各項限制措施,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限制出入境並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於被執行人是黨員幹部或公務員的,還將有關懲戒內容通報給相關單位,在有關媒體上進行播放,在社會上形成輿論壓力。同時,還呼籲被執行人能始終保持一顆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公民,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貢獻一份力量。

桂林市中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向陽告誡各被執行人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對於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法院將藉助公安機關的偵查手段,全面搜查被執行人下落,一經發現將以拒執罪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在桂林中院主會場,申請執行人廣西某建築公司與被執行人桂林某實業公司就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當場達成和解協議。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因案件標的額大、涉案財產不易處置,導致執行進入僵局。在敦促大會上,被執行人一次性履行1109.28萬元。

在雁山區法院會場,因害怕被法院司法拘留,一名被執行人主動叫親戚拿了7萬元現金到法院履行還款義務,申請執行人則當場表示願意放棄利息,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此次敦促大會有512名申請執行人和442名被執行人實際到場參會。當天,全市兩級法院共有62名被執行人當場履行義務共計1312.38萬元,當場執結案件45起;76起案件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涉及案件金額907.41萬元;另有12名被執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執行被當場司法拘留。下一步,全市兩級法院還將擴大宣傳輿論影響,將《聯合通告》推送給有關單位,將典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全市主要街道、繁華地段的大型LED顯示屏上公示,聯合公安、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打擊拒執罪專項活動,對被執行人形成高壓態勢,從嚴打擊拒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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