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傳案例」格爾木市第一中學開展《預防校園欺凌教育》宣講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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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案例」格尔木市第一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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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案例」格尔木市第一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宣讲活动

【活動概況】

為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增強學生的自律和防護意識,格爾木市第一中學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宣傳教育活動。

最後,王海校長做了總結髮言,他要求全體同學,積極行動起來,在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的同時,杜絕欺凌他人的行為發生。讓同學們拒絕校園暴力,做個陽光健康的快樂者。

【重點宣傳內容】

近年來,校園欺凌暴力事件常有發生,讓人觸目驚心,這種暴力傾向已經嚴重影響了學生們的正常生活和學習,身心健康也受到嚴重威脅,更削弱了學校的教育成果,應當引起家長、老師、社會、學校高度的重視。

一、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

1.被欺負者往往具有某些消極的自我概念或自我認知,自尊較低,缺乏自信。

2.與一般兒童和欺負者相比,受欺負兒童對自己的智力與社會交往能力評價偏低,在長期遭受同伴的羞辱又無力自衛時,他們極易產生對現實世界的不信任,並可能形成習得性無助感。

3.受欺負者對外界刺激敏感,因而對他人的攻擊行為感受比較強烈,反應也比較強烈,情緒波動較大,心理挫折的感受比一般兒童強,經常被抑鬱焦慮等不良情緒所困擾,這類兒童在日常生活中容易表現出孤獨、自卑、學習困難(注意力分散,厭學)、人際交往障礙等問題,有的還會出現生理反應,如頭痛,胃痛,失眠,噩夢等。

4.受欺負者由於身心健康受損,一般都會出現學習成績下降、時常走神、對正常的學習生活失去興趣等情況。

二、被欺凌我們應該怎麼做

1.如果遇到校園欺凌,首先可以大聲警告對方,他們的所作所為 是違法違紀的,會受到法律紀律嚴厲的制裁,會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這樣做的目的一是大聲告訴周圍的老師同學關注欺凌者的行為,二是欺凌者大都知道自己的行為不對,心虛,洪亮的聲音可以起一個震攝作用。如果對方還是繼續欺凌行為的話,應適當自衛,而不是忍受捱打。

自衛的原則不是以暴制暴打回去,而是同樣起一個震攝作用,以行動告訴對方我們不是軟弱可欺的。一般欺凌者都欺軟怕硬,若看到欺負對象奮起反抗,多會心虛停止攻擊行為,而如果被欺負者默默忍受,反而會讓他更加得意忘形,從而持續攻擊行為,直到達到目的為止。如果反抗後對方仍未停止攻擊,應該在自衛的同時大聲呼救求助,並且尋找機會逃走,保護好自身安全是最重要的。

2.如果遇到校園暴力,一定要沉著冷靜,採取迂迴戰術,儘可能拖延時間。當他在公共場合受到一群人脅迫的時候,應該採取向路人呼救求助的態度,這種辦法會免去一些麻煩。真正等到事情發生之後,到了一個封閉場所裡面就比較難辦了。如果呼救或者反抗的話,可能會遭來更加激烈的一些暴力。

人身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不要去激怒對方。唯一的就是麻痺對方,順從對方的話去說,從其言語中找出可插入話題,緩解氣氛,分散對方注意力,同時獲取信任,為自己爭取時間,尋找機會逃走,而不是準備在那兒忍受一切。

受到這種暴力以後,很多人都是被威脅報案的話會受到報復,碰到這種事情一個是不要沉默,再一個是不要再以暴易暴,要以法律的方式來解決。

3.受欺凌事情發生後,要及時告知老師和家長。不能默默忍受,嚴重的暴力行為應以法律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

【活動特點和效果】

通過預防校園欺凌教育宣講活動的開展,使我校全體學生掌握面對校園欺凌時應該採取的措施,教育了學生要遵紀守法,互幫互助,打造出一個“健康、安全、文明、向上”的和諧校園,學校沒有發生一起校園欺凌事件,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法治宣传案例」格尔木市第一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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