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案例」格尔木市第一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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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案例」格尔木市第一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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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案例」格尔木市第一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宣讲活动

【活动概况】

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学生的自律和防护意识,格尔木市第一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

最后,王海校长做了总结发言,他要求全体同学,积极行动起来,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杜绝欺凌他人的行为发生。让同学们拒绝校园暴力,做个阳光健康的快乐者。

【重点宣传内容】

近年来,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常有发生,让人触目惊心,这种暴力倾向已经严重影响了学生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身心健康也受到严重威胁,更削弱了学校的教育成果,应当引起家长、老师、社会、学校高度的重视。

一、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

1.被欺负者往往具有某些消极的自我概念或自我认知,自尊较低,缺乏自信。

2.与一般儿童和欺负者相比,受欺负儿童对自己的智力与社会交往能力评价偏低,在长期遭受同伴的羞辱又无力自卫时,他们极易产生对现实世界的不信任,并可能形成习得性无助感。

3.受欺负者对外界刺激敏感,因而对他人的攻击行为感受比较强烈,反应也比较强烈,情绪波动较大,心理挫折的感受比一般儿童强,经常被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所困扰,这类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容易表现出孤独、自卑、学习困难(注意力分散,厌学)、人际交往障碍等问题,有的还会出现生理反应,如头痛,胃痛,失眠,噩梦等。

4.受欺负者由于身心健康受损,一般都会出现学习成绩下降、时常走神、对正常的学习生活失去兴趣等情况。

二、被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

1.如果遇到校园欺凌,首先可以大声警告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 是违法违纪的,会受到法律纪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大声告诉周围的老师同学关注欺凌者的行为,二是欺凌者大都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心虚,洪亮的声音可以起一个震摄作用。如果对方还是继续欺凌行为的话,应适当自卫,而不是忍受挨打。

自卫的原则不是以暴制暴打回去,而是同样起一个震摄作用,以行动告诉对方我们不是软弱可欺的。一般欺凌者都欺软怕硬,若看到欺负对象奋起反抗,多会心虚停止攻击行为,而如果被欺负者默默忍受,反而会让他更加得意忘形,从而持续攻击行为,直到达到目的为止。如果反抗后对方仍未停止攻击,应该在自卫的同时大声呼救求助,并且寻找机会逃走,保护好自身安全是最重要的。

2.如果遇到校园暴力,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当他在公共场合受到一群人胁迫的时候,应该采取向路人呼救求助的态度,这种办法会免去一些麻烦。真正等到事情发生之后,到了一个封闭场所里面就比较难办了。如果呼救或者反抗的话,可能会遭来更加激烈的一些暴力。

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要去激怒对方。唯一的就是麻痹对方,顺从对方的话去说,从其言语中找出可插入话题,缓解气氛,分散对方注意力,同时获取信任,为自己争取时间,寻找机会逃走,而不是准备在那儿忍受一切。

受到这种暴力以后,很多人都是被威胁报案的话会受到报复,碰到这种事情一个是不要沉默,再一个是不要再以暴易暴,要以法律的方式来解决。

3.受欺凌事情发生后,要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不能默默忍受,严重的暴力行为应以法律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活动特点和效果】

通过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宣讲活动的开展,使我校全体学生掌握面对校园欺凌时应该采取的措施,教育了学生要遵纪守法,互帮互助,打造出一个“健康、安全、文明、向上”的和谐校园,学校没有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法治宣传案例」格尔木市第一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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