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清水监管所开展低温食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冠县清水监管所开展低温食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来,随着气温的升高,微生物繁殖较快,低温存放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系数也随之加大。对此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清水监管所开展低温食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以不按规定条件储存销售的低温奶、火腿肠为整治重点,进一步规范经营业户的低温食品销售的经营行为。

冠县清水监管所开展低温食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冠县清水监管所开展低温食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一、强化龙头管理,组织低温食品批发企业销售代表进行培训,向其宣传低温食品储存及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批发商的自律意识。

冠县清水监管所开展低温食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二、查清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流通环节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三无”过期、假冒伪劣低温食品等违法行为。食品经营单位在储藏和销售低温食品过程中,是否严格控制低温条件,是否按相关规定销售低温食品。

冠县清水监管所开展低温食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三、查清制度落实,是否严格落实低温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各项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账,实现产品可追溯。

冠县清水监管所开展低温食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四、严格依法惩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根据违规情节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整改的、将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目前清水监管所已检查经营单位36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下一步我所将对下达责令改正的单位进行跟进,确保经营单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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