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者自負的前提是:會所,評級等中介機構充分盡職!

買者自負,打破剛兌——這是2018年以來叫的最響的口號。聽起來非常正確,但是有個前提,就是會計師事務所,律所,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充分盡職。通過自己的專業能力盡職調查,發表獨立意見,揭示潛在風險。

中介機構的不盡職、不獨立、不客觀,買者自負就是一個笑話。

買者自負的前提是:會所,評級等中介機構充分盡職!

2018年6月12日一則消息:證監會受理處明確表示,立信、瑞華、大華、興華、眾華、致同,發行部和上市部都不收材料,如果企業著急報材料,須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大家推測可能和證監會4月23日實施的138號令有關,即《關於修改〈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的決定》。在《決定》中,第十五條第一款“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請決定”中,增加兩項分別作為該款第(三)、(四)項:“(三)為申請人制作、出具有關申請材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且涉案行為與其為申請人提供服務的行為屬於同類業務或者對市場有重大影響”;(四)為申請人制作、出具有關申請材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且涉案行為與其為申請人提供服務的行為屬於同類業務或者對市場有重大影響。

簡單說,就是有案底的,就要暫停資格了。

買者自負的前提是:會所,評級等中介機構充分盡職!

債券評級更需要規範

截至2018年5月31日,我國存量信用債市場中,債項級別為A-級至AAA級的債券有14612只,餘額為205014.57億元,佔已有債項評級的債券比例為99.5%和99.8%。

在國際上三大評級公司A-及以上是非常難的。作為對比,三大評級公司AA+及以上評級佔比在2%以下,AA及以上佔比在3%以下,A-及以上評級比例均在20%以下。

上海華信是AAA,冀融投是AA+,盾安債是AA+、山水是AA+,東特鋼是AA+,川煤是AA+,雨潤是AA,大連機床是AA,丹東港是AA,億陽集團是AA,中消安是AA,春和集團是AA,神霧集團是AA。按照最新規定,這些債券都可以去央行抵押換人民幣,除此之外,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它們都違約了。

如果所有的債項評級都是A-級至AAA級,那麼評級的意義在哪裡?如果AAA的債券還有地雷和大坑,買者如何風險自擔?

買者自負的前提是:會所,評級等中介機構充分盡職!

打破剛兌,買者自擔風險——不是簡單一句口號,這對整個金融環境都提出了要求。在中介機構不能充分盡職的情況下。市場不是回到剛兌,或者變相剛兌的老路上;就是投資者不再購買風險資產,導致股票,債券失去融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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