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委組織部負責人就市委出臺“幹部激勵二十條”答記者問

在建設重要區域中心城市中 擔當新使命展現新作為創造新業績

問:請您介紹一下為什麼出臺我市“幹部激勵二十條”?

答:今年5月20日,中央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就激勵幹部擔當作為作出制度安排。我市“幹部激勵二十條”的出臺,是市委貫徹中央精神,把上級要求落到實處的具體行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幹部幹部,幹是當頭的,既要想幹願幹積極幹,又要能幹會幹善於幹,其中積極性又是首要的。制定實施“幹部激勵二十條”,充分調動和激發幹部隊伍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激勵全市廣大幹部在新時代擔當新使命、展現新作為,為建設重要區域中心城市、加快南陽轉型跨越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問:簡要介紹一下我市“幹部激勵二十條”的形成過程。

答:年初,市委提出要調動幹部積極性,研究建立科學合理的正向激勵機制。3月份,市委組織部就著手起草工作,在研究了現有的幹部人事管理有關激勵方面的制度規定基礎上,傾聽基層意見,借鑑學習經驗。4月份,我們派出調研組赴縣區和外省進行了專題調研,參考借鑑了山東、福建、長沙、貴陽等地出臺的相關文件規定,形成了文件初稿。6月份,對標中央文件,及時吸收了意見精神,而後書面印發徵求市直部分單位和縣市區意見。6月6日,市委常委會議專題研究、審定通過了“幹部激勵二十條”。

問:“幹部激勵二十條”有哪些特點?

答:“幹部激勵二十條”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激勵廣大幹部創造新業績為目標,對幹部在政治上激勵、精神上鼓舞、生活上關心、心理上關懷、經濟上獎勵。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導向性強。堅持實幹導向、基層導向、改革導向、政策導向,讓想幹事、能幹事、會幹事、幹成事的幹部受關注、得褒獎、獲重用。二是統籌性強。將政治、精神、物質、學習提升、人文關懷等激勵手段綜合使用,統籌提出激勵措施。三是操作性強。把中央提出的原則性要求進一步具體化,出臺的措施做到務實管用便於操作。

問:幹部激勵措施的適用對象有哪些?

答:幹部激勵主要適用於在完成工作目標和履行崗位職責中用心工作、敢於擔當、善作善成、成績顯著的幹部,尤其是在落實市委“兩輪兩翼”戰略和在脫貧攻堅、環境保護、防範風險、九大專項、“雙創雙建”、信訪穩定、項目建設、黨的建設等重點工作中表現十分突出的幹部;長期在艱苦地區、複雜環境、基層一線,成績突出、群眾認可度高的幹部;面對矛盾敢於迎難而上、面對危機敢於挺身而出、面對失誤敢於承擔責任、面對歪風邪氣敢於堅決鬥爭的幹部;在日常工作中默默無聞、埋頭苦幹、成績突出的幹部。

問:“幹部激勵二十條”是如何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用人導向的?

答:一個地方的幹部士氣高、幹勁足、敢擔當,這個地方的工作就有聲有色、生機勃勃,就能不斷開創新局面。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用人導向,對於充分調動幹部隊伍的積極性至關重要。“幹部激勵二十條”明確提出,要堅持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標準,突出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要落實市委“在馬克思主義實踐觀、群眾觀的交叉點上選用幹部”要求,大力選拔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和群眾公認的幹部。在激勵適用情況上,分為年度考核等次情況、受上級表彰肯定情況、完成脫貧攻堅任務情況、長期紮根基層情況等。在激勵措施上,針對不同情況,給予幹部選拔、培訓提升、任用傾斜、優先重用等不同的激勵措施。

問:“幹部激勵二十條”是如何開展精神激勵的?

答:“幹部激勵二十條”主要在年度考核等次確定、評先評優、選樹典型方面開展精神激勵。在年度考核等次確定方面,凡是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予以嘉獎;連續三年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一次;連續五年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二等功一次。對工作表現突出,或在處理突發事件和承擔專項重要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幹部,及時給予嘉獎、記功獎勵,符合條件的優先推選為“兩代表一委員”。在評先評優方面,統籌開展“雙十雙百”、勞動模範、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等表彰活動,樹立先進標兵,激勵幹部見賢思齊、奮發有為。在選樹典型方面,及時舉辦先進事蹟報告會,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改革創新、幹事創業的先進典型。

問:“幹部激勵二十條”要求如何關心關愛幹部?

答:文件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及幹部主管部門推動談心談話常態化,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談心談話活動,及時瞭解幹部履職情況、思想動態,疏導心理情緒。努力改善幹部辦公和生活條件,認真規範和落實津貼補貼發放等制度。建立健全乾部職工健康體檢制度,關注幹部心理健康。嚴格執行國家帶薪休假制度,對幹部因工作需要加班及節假日值班的,應安排調休或補休。推行家訪慰問制度,幫助幹部解決工作、學習、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認真落實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行績效考評獎勵。幹部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幹部獲嘉獎、記功的,按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獎金獎勵。

問:幹部激勵的依據是什麼?

答:幹部激勵以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履行崗位職責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由市委組織部牽頭,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統籌實施。通過採集績效考核、年度考核、專項考核、工作督查、實地觀摩、隨機暗查、民意調查等結果綜合評價。市委組織部建立“三單三報告”實績紀實檔案(領導幹部分管工作職責清單、特色工作清單、個人獲得榮譽獎懲清單,述職述廉述學述法報告、考核組對幹部評價報告、巡察組對幹部評價報告),定期補充完善,使每個幹部職責明確、業績清晰、獎懲認定精準。

問:對抓好“幹部激勵二十條”的貫徹落實有什麼考慮?

答: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在於落地見效。一是加強宣傳。大力宣傳報道文件精神和貫徹落實情況,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二是統籌推進。綜合運用好“幹部激勵二十條”和我市出臺的《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規定(試行)》,共同推動幹部發自內心的勤勉幹事、用心工作。三是貴在落實。各縣市區和市直部門要嚴格落實文件要求,同時結合自身實際,針對不同層級幹部,出臺相應激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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