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相違規配備使用公車 重慶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變相違規配備使用公車 重慶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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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渝中區工商業聯合會變相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

2016年11月,渝中區工商聯黨組書記、副主席李銳主持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在相關人員已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的情況下,以工作需要為由,用公款租用神州優車(福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車輛用於內環快速路範圍內的公務出行。截止2018年2月,區工商聯相關人員違規用車274次,支出10231.97元。2018年4月,李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已清退。

2、渝北區財政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渝北區財政局超標準報銷差旅費共計129.89216萬元。2016年2月至9月,渝北區財政局通過公眾通卡違規發放補助共計44.03萬元。2018年1月,渝北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潘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管副局長易思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原紀檢組組長李鈴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已清退。

3、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田景全違規為女兒操辦婚宴問題。

2018年1月,田景全在酉陽縣城為女兒操辦婚宴,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共計13800元。2018年4月,田景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職務,違紀款項已收繳。

4、南岸區工商分局經開區工商局市場消保科科長陳亮違規收受健身卡問題。

2016年至2017年,陳亮違規收受某健身公司經理楊某某3張健身卡價值共計2040元。2017年12月,陳亮受到記過處分,違紀款項已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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