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公号文章 公务员级别工资等级发布后,很多网友提出各种关于工资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今天为大家一一解读。
一、关于工资套改时套改年限的计算问题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
公务员级别工资套改表
(点击看大图)
△ 说明:表中“—”前为级别,“—”后为档次。
△ 表头
计算套改年限时的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 年的年限(只适用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 年的工作年限为11年。
二、关于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
1.公务员工资套改时的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 年的年限(只适用2006年工改)。例如,1996 年任职的人员,如实际任职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任职年限为11 年。
2.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3.公务员现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其原任同级职务和较高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
三、关于参公人员的工资套改问题
实施公务员法后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人员,根据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的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套改级别工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四、关于调动人员工资确定问题
按照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从事业单位、企业调入机关的,根据调入后本人所任职务,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级别工资。从机关、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所聘岗位,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五、关于公务员所任职务低于规定的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工资问题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如公务员所任职务低于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可执行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这只是人员工资待遇确定的办法,不作为确定职务的依据。在工资套改时,公务员所任职务低于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工资套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六、关于公务员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的工资确定问题
公务员在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如其基本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的工资待遇。
七、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适当高定工资档次的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且1993 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仍保持荣誉的,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适当高定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高定的工资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档次或两个薪级。因同一事迹同时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高定档次或薪级。
八、关于公务员由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后的工资确定问题
对由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其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
九、关于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年度是否计算为正常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问题
公务员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年度,不能计算为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十、关于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问题
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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