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化解醫患糾紛的一劑“良藥”

2010年起,我省各地先後建立了第三方專業性調解組織——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化解醫患糾紛的一劑“良藥”

中立第三方,搭建醫患溝通平臺

曹藏虎認為,案件能夠調解成功,醫調委獨立的第三方身份是最重要因素。

“矛盾的發生,使得醫患雙方站到了對立面,而通過醫調委這第三方組織構建一個平等對話平臺,醫患雙方能平心靜氣地坐下來協商,這使得糾紛的化解更為容易。”曹藏虎說。

“自2010年起,全省各地積極籌建第三方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並從人員組成和經費來源等多個方面保障醫調組織的中立性。”省司法廳基層處處長高道衝介紹,各地醫調委主要由當地政府財政出資設立,人員多由退休的政府工作人員和退休的醫務工作者組成。

及時快速,免除醫患雙方訴累

醫調委沒有成立之前,解決醫患糾紛不外乎三種途徑——“官了、私了、官司了”。

“為了能又快又好地化解矛盾,我們建立了由120名醫學專家組成的醫學專家庫和50名律師組成的法律專家庫。”曹藏虎介紹,遇到疑難複雜問題時,他們就會向專家請教。同時,為了保障專家意見的權威性,他們還採取嚴格的迴避制度。

“快捷,是人民調解的另一項優點。”曹藏虎介紹,相較於走司法訴訟程序,醫調委嚴格參照民事賠償法調解期限的規定,自受理起30日內(不包括醫療事故鑑定時間)必須調解完畢。逾期未調解完畢,醫患雙方同意延期的,可再延期一個月。這大大減少了醫患雙方時間和精力的付出。

公正耐心,柔性化解醫療糾紛

醫調委的每個調解室裡都貼著“公平公正”四個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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