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審結千件環境案件 以刑事打擊織就環保天網

在“6.18貴州生態日”之際,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一年來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總體情況:近一年來,我省各級法院共受理各類涉環境資源刑事案件1020件,涉案1606人,審結966件,涉案1519人,以刑事打擊織起一張生態環境保護的司法天網,全天候守護我省生態環境安全。

據介紹,自2017年以來,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我省環境資源審判諮詢專家庫的專家進行了更新增補,由原來的大氣保護及餐飲業汙染防治、水體保護、土壤保護、固體廢物汙染防治、噪聲汙染防治、化學汙染防治、放射性汙染防治七個類別的專家56名,擴展到選聘水環境、大氣環境、土壤、噪音、光、電及放射性物質汙染等眾多領域的專家90名,為全省法院進一步客觀公正審理環境資源案件提供智力保障。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期間,除審結966件環境資源刑事案外,我省各級法院還受理環境資源行政案件4116件,審結2923件,判決行政機關敗訴的案件802件;全省法院共受理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29件,先後有兩件檢察機關提起的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被評為全國十大典型案例。

據瞭解,2016年8月,貴州被確定為全國七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試點地區後,清鎮市法院率先推動建立訴前磋商對接機制,於2017年3月發出了全國首例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協議司法確認書,賦予貴州省環保廳與開磷化肥公司、誠誠勞務公司達成的由開磷化肥公司投入757.42萬元,對其工業廢渣進行清運處理的賠償協議以法律強制執行力。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對此作了專題報道。

近日,黔西南中院又發出一份對大氣汙染賠償協議的司法確認書,確認由省環保廳、中華環保聯合會以及黔桂公司三方達成的,由黔桂公司就其超標排放所造成大氣汙染,投入1313.85萬元用於修復受損環境以及開展環保公益活動的賠償協議合法有效,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此外,我省法院還辦理了一批全國性的典型案例:一是在2017年12月份,最高法院發佈的長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十大典型案例中,貴陽清鎮市法院辦理的貴州泰蘋河生態養殖開發有限公司訴貴州華錦鋁業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遵義仁懷市法院辦理的畢節市金沙縣檢察院訴畢節市七星關區大銀鎮人民政府不當履職案,同時入選最高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民事案例:

汙染土壤 兩公司遭整改

銅仁市人民檢察院訴湘盛公司、沃鑫公司土壤汙染責任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是貴州省首例土壤汙染責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湘盛公司在生產過程中導致生產原材料和廢渣淋溶水、生產廢水流入廠區外環境,造成廠區外一號區域(灌草地)以及二號區域(農田)土壤汞、鎘、砷、鋅超標,並含有鉛、鉻等重金屬,汙染面積分別為3600平方米、39500平方米。此外,兩公司均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沃鑫公司承包期間發生高溫水管破裂事故。

法院判決湘盛公司、沃鑫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在對生產廠區進行綜合整改及環境監控,未通過相關環保行政職能部門監督驗收前,不得生產等。

公益訴訟:

監管不力 水務局被起訴

2009年至2014年期間,第三人鳳岡縣佳騰休閒山莊投資人趙某某、鳳岡縣秀波休閒山莊投資人趙某、貴州省蜀黔茶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某、鳳岡縣蜀黔生態茶莊投資人艾某某,未經水務部門批准,在烏江水系六池河佔用河道修建長木屋、攔河壩等休閒娛樂設施,用於營利性活動。第三人行為明顯危害河岸線、河道,嚴重影響河流生態和河道行洪安全。

2017年7月14日,鳳岡縣人民檢察院發出檢察建議書,督促鳳岡縣水務局針對轄區內佔用河道修建違章建築的行為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但鳳岡縣水務局一直未予回覆。當地政府及下屬行政機關在招商引資推動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選擇重經濟發展而放棄行政履職行為,被鳳岡縣人民檢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刑事案例:

汙染環境 兩被告遭判刑

被告人易文發、劉勇金非法生產麻黃鹼牟利期間,在花溪區馬洞村、龍里縣谷腳鎮廠房外修建排汙池,並在馬洞村生產點鋪設排汙管道,利用溶洞向外排放,造成環境汙染。

被告人易文發、劉勇金因非法生產製毒物品罪和汙染環境罪,數罪併罰,被法院判決合併執行被告人易文發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3萬元、被告人劉勇金有期徒刑8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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