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房县:“网吧“经营者买卖身份证被判刑

6月15日,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网吧”经营者张某斌等三人以犯买卖身份证罪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房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及时侦破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斌、梁某先后被抓获。万某强在获悉房县公安机关正在侦查该案时,于3月21日主动到房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6月15日,房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该案,认定被告张某斌、梁某、万某强犯买卖身份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魏世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