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虎”落馬,這三年中央巡視組對中船重工都說了哪些重話

承擔遼寧艦的建造及首艘國產航母的自主設計建造重任的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船重工”)已有兩位重要領導落馬。

2018年6月16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孫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兩年前,2016年11月5日,中央紀委網站援引駐國資委紀檢組消息稱,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劉長虹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開信息顯示,這三年以來,中央已對中船重工集團分別開展了一次專項巡視、一次“機動式”巡視,中央巡視組對中船重工巡視發現問題予以了詳盡的披露。

2015年中央首輪專項巡視圈定了26家央企。當年2月27日至4月28日,佟延成掛帥的中央第九巡視組對中船重工進行了專項巡視。隨後,當年6月11日,中央第九巡視組向中船重工黨組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時指出:

“集團黨組、紀檢組履行‘兩個責任’有缺失;

“科研院所違規違紀問題突出,一些院所財務管理混亂,入賬票據五花八門;部分院所為爭取科研生產項目送錢送禮、違規報銷各種費用;

“不少院所在科技產業化過程中把項目和正常業務轉移到私人公司,有的變賣單位資源和知識技術為個人牟利,有的院所和領導人員在產業化公司違規報銷大額開支;

“有的企業和院所的領導和重點崗位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物資採購、外協外包等方面為自己和親友牟取私利;

“少數領導人員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個別領導人員違反黨的組織紀律;

“選人用人程序不夠規範,個別領導人員帶病上崗,一些領導人員長期不交流;

“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等有關部門處理。”

佟延成當時代表巡視組提出了五點意見建議:一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清醒認識企業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面臨的嚴峻形勢和落實“兩個責任”方面存在的明顯差距,切實解決對違規違紀問題高舉輕放、有案不查、“清白自證”、“廉潔互證”等問題;二要大力抓好成員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科研經費管理使用問題、科技產業化過程中利益輸送問題專項整治活動;三要堅持有案必查,認真做好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的核查工作;四要強力推進作風建設,嚴肅處理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五要嚴格執行選人用人制度規定,嚴肅查處帶病提拔、違規提拔等問題,積極推進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交流輪崗。

值得一提的是,中船重工黨組當時在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情況進行整改時,為解決黨組成員兼任二級單位主要領導問題,中船重工黨組決定黨組副書記、總經理孫波不再兼任大連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而中船重工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劉長虹的落馬也正是在此次專項巡視之後。

2017年,十八屆中央最後一輪巡視啟動,其中中央巡視對中船重工等4個單位試點開展“機動式”巡視。

“機動式”巡視是十八大以來巡視制度的一項重要創新,被稱為“遊動哨”、“突擊隊”,其問題導向更加鮮明,根據實際情況,動態、機動選定巡視任務,哪裡問題反映突出就去哪裡。巡視組有備而來,奔著問題去,目標明確,講求“短平快”,盯住關鍵崗位人員、要害部門和知情人,出其不意、攻其不備,快速、高效、精準突破,強化了利劍高懸、震懾常在的威懾力。

2017年3月6日至4月5日,陳瑞萍掛帥的中央第六巡視組對中船重工黨組進行了“機動式”巡視。隨後,當年6月10日,中央巡視組向中船重工黨組反饋“機動式”巡視情況,指出:

“‘四個意識’不強,聚焦主業主責不夠,落實中央對企業改革發展的政治定位和戰略要求存在差距,對上次中央巡視發現問題整改不力;

“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有的領導人員沒有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執行幹部選拔任用規定不嚴格,對違規用人、搞‘小圈子’問題反映較多;

“‘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有的領導人員紀律意識淡薄,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的利用企業經營管理權謀取私利等;

“同時,巡視組還收到一些涉及領導幹部的問題反映,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澎湃新聞注意到,上述2015年和2017年兩次巡視情況反饋中,均提及了“兩個責任”缺失(落實不到位)、幹部選拔任用不規範(規定不嚴格執行)這兩個問題。

事實上,中央巡視組對於中船重工黨組巡視整改不力的情況已有明確批評。

陳瑞萍在2017年6月10日的巡視情況中提出了四點意見,其中強調“切實擔當巡視整改主體責任,確保整改取得實效。堅決糾正上次巡視敷衍整改問題,嚴肅問責,一併把上次和本次巡視整改各項任務抓細抓實抓到位,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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