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考核制度是什麼?

三秦漢子666

首先要走出績效工資認識的誤區。以電白為例,近年來積極實施教師資源優化配置綜合改革和教師績效工資改革,並逐年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目前人均標準已達到每月800元。然而,由於教育部門特別是學校層面的工作不細緻、宣傳不到位,不少教職工對績效工資的認識存在誤解。不少教職工認為每月800元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也是其個人應得工資,對發放標準差別較大的分配方案堅決抵制,認為那是“用自己的錢來獎補別人”。這是對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一個最大的認識誤區。事實上,關於績效工資的定義和分配標準,人力資源社會部、財政部、教育部早已明確: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具體項目和發放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財政、教育部門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礎上,由學校確定分配方式和辦法。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全額髮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有突出表現或作出突出貢獻的教師,視不同情況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等次。筆者認為,績效工資最重要的是體現其“績效性”。電白按照學校教師基數人均每月800元撥付給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只是撥付的標準,而不是平均發放給每個教師的應得工資。實施教師績效工資要根據教師的工作績效來發放,不是簡單地漲工資,不是吃“大鍋飯”,搞平均主義。只有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作用,才能改變以往教師工作“幹好、幹壞、幹多、幹少一個樣”的狀況。

但目前績效工資發放過程中也確實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實行平均主義。一些學校領導或者對政策研究不深入、對績效工資認識不到位,或者出於平衡各方利益需要、做“老好人”,加上教師工作考核本身具有複雜性,很多教育工作難以量化,從而走的是“平均主義”路線,導致多幹少幹、優績劣績的發放標準差別不大,不利於提高教師積極性。二是工作量化考核不夠科學,導致領導班子拿的比一線骨幹教師還要多,與一般教師的差距則更大,打擊了一線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三是獎勵性績效工資方案的制訂不民主,實施過程中也沒有注重意見反饋,引發一些教職工的不滿和質疑。

教師績效工資的發放,要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也就是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分配,根據勞動成果、技術高低、貢獻大小、態度好壞來進行考核安排,要真正迴歸績效工資本原,體現教師的勞動價值,提高教師的工作熱情。一是加強宣傳引導,統一認識,澄清誤會,增進互相理解,達成思想共識。二是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引導學校通過民主的程序,制訂科學、合理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應主要根據崗位、工作量和工作實績進行分配,適當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向工作量較大、業績優秀的教師和班主任傾斜,保證教師的勞動體現在報酬上,讓最優秀的教師、貢獻最大的教師拿到校內最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三是民主監督實施。績效工資方案在制訂過程中,要經過全體教師討論,在教師大會中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形式民主通過,不能只由少數教師甚至幾個領導決定,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民主,維繫教育系統的穩定。此外,還要做到統籌兼顧,合理安排,並且建立正常的評估反饋與溝通機制,暢通教師反映渠道,把教師合理訴求引導到正確軌道上來。


中公黑龍江教師考試網

教師績效考核是一個搬自己石頭砸自己腳的制度。制度是這樣的..從每個教師工資裡拿出百分之三十份額,這個比例可以調整,最高可以拿出百分之五十,用於二次分配,這部分就是績效。怎麼分,學校制定方案,鼓勵教師多幹活,幹好活。按照目前我們地區,一個教師一週上12節主課,基本能拿回來扣除的部分。我們這兒有個學校,招不到學生,32個學生,33個教師,教師沒課上,每天到校簽到一次,拿回績效。而在另一個學校,學生多,課程也多,老師上到16節課,績效部分拿不回。所以這績效,教師越累,可能越拿不回來自己扣除的部分,越沒事幹,拿回來越輕鬆,這制度和原來設想的獎勤罰懶南轅北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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