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公司按最低繳納社保,按照稅前工資扣個人所得稅?

鄭禕晗

首先,公司按最低基數繳納社保,是目前很多中小企業的做法。

我在北京,每年到6、7月份社保基數核定的時候,都會有各種關於基數核定的講座。

每次在講座結尾的提問環節,總是會有企業的HR提問“我們是按最低基數繳納社保的,有什麼風險”這樣的問題。線下交流時,這類企業的HR也很無奈,每年基數核定完的一兩個月內都生怕接到社保的稽核通知。

以北京為例:

如果一個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為10000元,按照10000元的基數繳納五險,企業每月需要承擔3090元,個人承擔1023元(這部分每月從員工工資里扣除)。

如果按照2017年北京市五險最低基數來為這位月薪10000元的員工繳納,企業每月需要承擔1123.5元,個人承擔348.2元。

平均工資10000元,按照實際基數和最低基數繳納,在北京,企業每月要多負擔3090-1123.5=1966.5。員工個人也要多扣除掉1023-348.2=674.8。

這麼大的差距,對於很多經營困難、活在生死線的中小企業來說,能逃就逃了。

其次,從今年起,企業想要少繳社保將要難上加難了。

2018年3月,在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的政策文件中,除了國稅地稅合併外,還有一條:

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徵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社保由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不再由社保機構徵收,是本質的改變!

以稅務機構目前執法力度,再配合強大金稅三期系統的使用,個稅和社保在同一系統內進行監管,能夠迅速發現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的基數是不相同的。

你對公司按最低基數繳納社保是什麼看法?


李小船

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都屬於用人單位依法從員工工資中代扣或代繳費用。

社會保險,就是常說的五險“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

養老保險:企業承擔13%,個人承擔8%,深圳地方補充企業還需交1%。

醫療保險:深圳為例,一檔企業承擔6.2%個人2%,二擋企業0.6%個人0.2%,三檔企業0.45%個人0.1%。

生育保險:企業承擔0.5%

失業保險:企業1%個人0.5%

工傷保險:行業差別費率


看下圖,以深圳為例:


我們可以看到五險各個險種的繳納基數是不一樣的。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2030《= 繳費基數 =《6054*3

【不得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所以,大家看到這張表格就知道,為何為員工繳納保險是最低的了。


社保按照最低標準繳納,往往是說的“養老保險”按照最低標準繳納。


因為養老保險佔社會保險費用中的比重最大,小企業最不願意繳納或者只是按照最低標準繳納,企業主都是追求暴利的。不給員工交養老,只給員工交醫療工傷,員工生病了工傷了,有社保基金管理局承擔大部分費用,企業的風險也防範了。按照最低標準購買,企業還可以美其名曰我們給員工購買“五險”。老闆自然敢冒風險,追逐利潤。


那麼按照最低標準繳納社保,我們如何處理了?


以深圳為例: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件及其實施規定》: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遲交、少交和不交養老保險費的,員工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內向市勞動保障部門或有部門投訴、舉報。同時,根據國家《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兩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建議你持相關勞動關係及工資憑證到所在的參保機構信訪稽核窗口投訴。


稅前工資扣個人所得稅?


稅前工資指交納個人所得稅前的應發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一般指月工資。  

稅後工資指的是稅前工資扣除個人所得稅、四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公積金)中的個人交納部分後,實際到手的工資收入。社會保險中的個人交納部分、住房公積金中的個人交納部分是稅前列支的。因此,稅前工資≠稅後工資+個人所得稅。


打工那些事

中國社會保險繳費在181個國家中排名第一,約為金磚四國其他三國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歐五國的3倍,是G7國家的2.8倍,是東亞鄰國和鄰近地區(中國香港和臺灣)的4.6倍。中國五項社會保險法定繳費之和相當於工資水平的40%,有的地區甚至達到50%,這一比例超過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

我國企業和個人負擔的五險總費率平均在40%以上,其中個人11%,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等還不計在內。其中養老保險企業負擔20%,個人付8%,是大頭。我國養老繳費比例一直處於世界最高水平。數據顯示,美國社會保障工薪稅率加總為15.3%,僱員僱主各7.65%。英國22%、日本26.6%,德國為34.5%。

美國的養老金替代率為51%、英國47%、法國62%、德國52%、意大利81%、瑞典81%、日本49%,都大大高於中國30%的水平。為什麼這些發達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較低,參保人卻享受到較高的養老金替代率水平?其原因在於政府肯不肯資助養老金支出,國外一般政府資助養老金的比例佔了30%~40%,而我國卻不到10%。我國目前的財政支出大量用於重複建設形象工程投資等,是典型的建設型財政,國外多為保障型財政,把大量的財收入用於資助全民社保福利體系,而中國只是保障了不到10%的少數特權階層。

並且由於社平工資遠高於體制外勞動者實際收入,社保負擔不堪重負。需要改革的是社保


網易貴賤

公司按最低標準交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低,個人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部分,就會減少,公司也會減少繳納單位應繳納部分,對公司來說,節省了不少成本費用。

個人所得稅是按扣除五險一金後的工資數為基數繳納的,個人繳費基數低,扣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數額就少,個人應稅工資就比較高,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會多一些,個人就會增加了支出。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個人繳納部分都會進人個人賬戶儲存起來,最終都會為個人所有。個人所得稅是個人為國家稅收做貢獻,不會再返還給個人。所以,從這方面說,公司按最低標準繳納社保,在減少公司成本費用的同時,卻損害了員工的利益。

另一方面,個人繳費基數低,直接會影響個人的社保待遇。

拿基本養老保險為例來說。在個人退休計算養老金時,養老金的多少跟個人賬戶儲存額和繳費基數密切相關。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個人繳費基數低,養老金水平就低;個人繳費基數低,還會影響繳費金額低,及個人賬戶儲存額也會少,個人賬戶儲存額少,養老金水平也會低。

即現在按最低標準繳納社保,退休時養老金水平也會降低。

在醫療保險上,有的地區醫療的報銷比例是跟繳費基數掛鉤的,這種情況下,個人的醫療待遇也會受到影響。

第三方面,社會保險法要求,企業要按員工的全部工資收入為基數來繳納社保,問題中的公司不按規定標準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一經查實,要受到勞動部門的處罰。

綜上所述,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點看法,不知道是否對您有幫助。

我是人力資源管理師蘇蘇魚,希望對您有幫助。


蘇蘇魚

在問這個問題之前你應該先了解一下咱們社保繳費佔收入的比例,地方不同有一些小差異,但不大,大概在40%左右(數據不是很準確),其中企業承擔30%,個人10%,再加上公積金的話,企業和個人各8%到12%,咱們就按低的8%算,那麼加起來五保一金佔收入的56%了。如果我月收入一萬,按實繳費個人承擔1000元,到手稅前9000元,企業要出3000元,但按最低2500的基數繳,那麼我到手稅前可以多拿750元,企業少承擔2250元。再算上公積金,數字更可觀。一般羊毛都出在羊身上,別以為企業繳的部分錢是企業的錢,其實那本身也是你應得的。比如不繳五保一金可以給你15000,但繳了後你只能拿6600。現在大家討論更多的不是基數多少的問題,而是要不要繳的問題。奈何帶有一定的強制性,大部分企業所以就選擇按最低標準繳費了。另外你的另一個問題:為什麼按稅前工資扣稅,我認為你這問題本身就存在問題,首先你用稅後工資算算個人所得稅試試看?


恭-喜-發-財

(點擊上方關注,快速辦卡,獲取更多金融資訊↑↑↑)

根據規定,

工資低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的,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

工資高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的,按員工實際工資繳納;

工資高於當地最高繳費基數的,按最高繳費基數繳納。


毫無疑問你的單位違法了,假如您實在忍不了的話,就去勞動仲裁舉報吧,不過也要做好換工作的準備。


卡寶寶金融搜索平臺

按最低標準繳納社保是允許的,一般都是私營企業,他是從控制成本角度考慮的。政府,事業單位,國企等一般都是按照較高或最高標準繳納,因為他們一般都不需要考慮成本,而且這是屬於他們高福利的一種,必須要高。 不明白你說的稅前工資扣稅,扣完了才叫稅後啊。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公民的義務,不然航母怎麼造,科技,教育,衛生,醫療等都是納稅人的錢。當然,可能有人會說這個錢又又去哪了,那是另一回事,不要交稅的時候哇哇叫。還有一點,交習慣了就好,估計你是剛開始交稅吧


秦國才

不能完全怪企業,特別是私人企業。當企業如果招聘員工,一個員工所支付的工資基本上是一個半員工的。較高的社保繳費比例給企業帶來較重的負擔。就這樣,員工個人賬戶裡的錢遠遠低於繳費標準。就因為體制內和體制外的差別造成企業負擔了一部分體制內的缺口,體制內退休人員高額的退休工資完善的醫保幾乎全是企業在負擔。包括企業員工,如果不是養老金和醫保綁定,看看有多少人願意繳納養老金!


葫蘆呼嚕豬

按照國家規定,這樣是不可以的。一旦員工不愉快的離職,到勞動仲裁那裡,一告一個準。

但是,凡事都有個但是,內資企業基本上都是這樣交,社保機構暫時是默認允許。但是現在社保已經歸地稅管理了,相信這兩年就會拿這個事情開刀。


醉月靜好

養老

統籌住房公積金應統一標,分檔次就是拉大貧富差距,有錢人可買商業保險。基本民生的事應統一。民營私企基本上按最底的繳,公務員,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都有企業員工工資那麼多了,何況養老統籌又繳的多,退休工資又高,人為的造成不公平。這不是同胞欺負同胞嗎?只有統一標準,其它根據個人經濟選擇商業險,公平的多。可喜的是國家看到這點,採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但還是希望標準能先提早統一,標準不統一,新辦法也很難公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