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年希拉里競選成功,現在的世界會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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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出特朗普其實是美國人的幸運。美國左派政黨的政治正確、民粹路線,加上希拉里這類建制派政客的“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在過去幾十年已經快讓美國“國將不國”。特朗普在某些程度上正在糾偏。

所謂路徑依賴有很多,比如美國的軍事戰略,目前依然延續了冷戰時期的前沿部署和盟友體系。美國彈性支出的45%左右是軍事開支。美國國防部採購一架F16戰鬥機需要花費1億美金以上,這都是百姓的錢。而美國基礎設施陳舊,比起新加坡、韓國、德國、上海、北京、香港等後起地區不堪入目。這次在新加坡採訪金特會,美國某國臉級著名主持人在我面前感嘆:到了新加坡、首爾、上海、北京等地方,你感覺活在了人類的未來。” 把美國全球軍事部署的預算拿來搞國內建設,也就是特朗普說的“America First”,從哲學上講類似我們所說的“攘外必先安內”。只是在落實的時候特朗普沒有太多東方的智慧,太好鬥,無法像我們一樣韜光養晦然後而為之。儘管如此,和朝鮮緩和關係,半島3萬2千美軍未來撤軍轉業,這對美國是好事。因為,儘管國際關係的叢林法則依然存在,但不要忘記國際輿論的民意公審力和和國際法的效力在很多場合已經超過軍事威懾力。全世界不再像冷戰時期那樣需要一樣世界警察。把龐大軍事開支用作國內產業升級和公共服務投入,美國有可能還會有一波發展。而希拉里如果在任是很難做到的。比如她肯定無法克服官僚阻力去見朝鮮領導。她對美國的軍事部署體系的調整最多也是小打小鬧。

所以,我們還是要警惕特朗普的。


希拉里

首先,希拉里會與美國的主要盟友歐盟、日本、加拿大等保持友好關係

為了加徵進口鋼和鋁分別25%與20%的關稅,特朗普直接對美國的盟友日本、歐盟、墨西哥、加拿大“宣戰”。直接導致在6月1日舉行的G7財長會議上,美國財政部長姆努欽被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加拿大、日本六國財政部長“群毆”。6月8日,G7領導人峰會將在加拿大舉行,恐怕又是特朗普“單挑”其他六國領導人的群英會!如果希拉里成為美國總統,絕對不會與歐盟、日本、墨西哥、加拿大這些盟友鬧翻。希拉里更不會退出奧巴馬的外交成果,如TPP、《巴黎氣候協定》、《伊朗核協議》。希拉里先後擔任過美國第一夫人、參議院參議員、國務卿,絕對不會像特朗普一樣,魯莽的與盟友們鬧翻,將美國帶向孤立!

其次,在中東希拉里也不會縱容以色列、退出伊核協議,但是對敘利亞動武的可能性增大

1.希拉里不會縱容以色列。特朗普上臺以後,重用猶太人姆努欽為財政部長,提拔猶太女婿庫什納。為了以色列,特朗普宣佈美國退出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甚至將美國駐以色列大使館搬遷至耶路撒冷,導致新一輪巴以衝突的爆發。但是,希拉里絕對不會如此縱容以色列。希拉里的丈夫克林頓當政與民主黨籍總統奧巴馬當政時期,對待巴以問題都非常慎重。

2.希拉里不會退出《伊核協議》。2018年5月8日,特朗普宣佈美國退出《伊朗核協議》,重啟了對伊朗的經濟制裁,造成了中東局勢日益緊張。作為奧巴馬最重要的外交成果,也是民主黨重要的外交成果,如果是希拉里成為美國總統,不會退出伊核協議。

3.希拉里可能會在敘利亞動武。2003年,小布什發動伊拉克戰爭,希拉里是為數不多支持這場戰爭的民主黨議員。希拉里曾呼籲設立禁飛區和“安全區”,此舉會大大增加在敘利亞與俄羅斯爆發衝突的可能。希拉里不會像特朗普一樣,因為捨不得花錢,而僅僅是一次性空襲敘利亞。以希拉里在擔任參議員和國務卿時期的強硬作風可以預測,在敘利亞動武的可能性非常大!

希拉里夫婦與特朗普夫婦合影

最後,希拉里對待俄羅斯會比特朗普更強硬,雙方矛盾會更加激化

特朗普對待俄羅斯看似強硬,實際上口號多過實際行動。特朗普直接針對俄羅斯只有兩次,因為間諜中毒案驅逐了60名俄羅斯駐美國外交官,對俄羅斯38個實體和個人啟動了制裁。特朗普對俄羅斯表面的強硬,更多是為了擺脫“通俄門”的嫌疑。而希拉里絕對不會如此!希拉里對俄羅斯的態度一樣十分強硬,恐怕會對俄羅斯採取更多的實際行動,如北約加速東擴、吸納烏克蘭,加大對俄羅斯的制裁等。美國與俄羅斯的矛盾會空前激化!

希拉里與普京

最後,總結一下,特朗普當美國總統,打得是貿易戰、外交戰;希拉里當美國總統,打得將會是軍事戰!


美國觀察室

希拉里是一個更加反派的份子。相對於特朗普的全球出擊戰略,希拉里其實更難對付。希拉里是一頭政治老鳥,擅長做婊立牌坊。她會聯合歐洲國家,繼續執行反派策略。

特朗普與我無仇,他之所以採取很多於我不利的措施其實算不上是政治針對,他只是在做認為對美國有利的事。除此之外,他就是一條瘋狗,逮著人就咬,連歐盟加拿大這些親兄弟也咬,這就是美國優先策略。雖然他讓我們很難堪,但卻因為力量分散了開,歐洲也沒有繼續那麼的聽話,反而對我的損害沒那麼嚴重。

希拉里就不同了,希拉里一直把遏制崛起作為主要目標。假如希拉里繼位,她應該會在政治上親歐,然後更加瘋狂的封堵於我。在全球範圍上繼續執行奧巴馬的戰略東移策略。在西太平洋增兵,威脅西太沿岸的海防安全。


優己

會動盪不安。

希拉里是經驗老到的政客,特朗普和她比,完全就是一毛頭小嘎,她當過國會議員,第一夫人,國務卿,特別是在當國務卿時,我們才看清其鷹派的嘴臉。
假如她當美國總統,世界會怎樣,我們就從幾個方面分析一下:

1.亞太,她會繼續推行美國的亞太戰略,因為這裡有美國的最大的對手,為了圍堵中俄,奧巴馬時期就提出將把美國的軍力的60%部署亞太,她會延續奧巴馬這一政策,除軍事保持優勢外,美國不會退出TPP,從經濟上配合軍事,達到雙管齊下的目的,會加強煽動五盟友的“互動”,在亞太扇陰風,點邪火,不會緩和與半島國家的關係,亞太地區將十分火熱。


1.中東,中東地區是世界的火藥桶,這和宗教,派別,地緣,這和石油等諸多矛盾的交織是分不開的,也是大國的博弈場,希拉里會繼續在此攪局,雖然她不會退出伊核協議,但在打壓伊朗的問題上依然不會手軟,在敘利亞她會比特朗普更加強硬,致使美俄關係比現在更糟,對以色列的支持她會繼續,但不會把大使館遷到耶路撒冷。
3.拉美地區,在家門口,希拉里不會修美墨的“隔離牆”

,會老到的處理與鄰居的關係,對南美鬥士委內瑞拉,極有可能會以武力對之,更迭其政權在她眼裡是最省事的一種方式,這也給美國的前後院的國家做一“示範”。不會與古巴恢復接觸,制裁將仍繼續。

3.歐洲,是樂意“坐飛機”的她去的最多的地方,她不會像愣頭青特朗普那樣把盟友得罪遍,會以其老辣的政治技巧,讓傳統盟友繼續隨著美國的指揮棒轉,柔中有鋼,是她處理美國與歐洲關係的基本基調。

總之,假如希拉里
當選美國總統,和大國會摩擦不斷,但不會動武,但最少會發動一次局部戰爭,目標是中東的敘利亞,或者伊朗,亞太可能是半島,美洲是委內瑞拉。

把世界搞亂是她的“夢想”,她還有機會嗎?


海之波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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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樂8247

【如果希拉里競選成功,現在世界會是怎樣?】2016年特朗普成功當選為美國總統,其競最強的競爭對手就是希拉里,而且希拉里在當時看來是十分有機會當選為美國總統的,被很多美國傳統精英們看好,結果被普遍認為非常不靠譜的特朗普接了胡,在美國政壇都是屬於一場黑天鵝事件。

特朗普和希拉里兩個完全不同的立場和利益代表,如果希臘當選,表明美國還是那個傳統政策延續的美國,一切都照常進行,希拉里和前總統奧巴馬代表美國政治生態是一樣的。而特朗普當選總統則是美國完全獨有的政治生態,代表美國政治生態大變革,由原來的階層政治(社會上下層的矛盾)變成了族群政治(族權之間的矛盾)。

這就可以看出兩者不同了,也就知道兩者當選後世界樣子了,特朗普當選必須先照顧支持自己的族群(美國中下層白人),美國優先是原則,單邊主義政策是表象。而倘若希拉里能夠當選總統,說明美國國內的族權對立矛盾還沒有那麼明顯,美國依然會按之前的行為邏輯,照常進行。

希拉里當政的美國,世界格局可能沒有今天特朗普當政時期那麼尖銳,也不會處處與各個大國產生摩擦,甚至自己歐洲多個盟友都不放過,伊朗核協議也有可能有更小利益妥協打成一致,至少不會出現直接退出核協議談判僵局的情況。美國依然對俄羅斯是圍堵政策,不會變,但差一點變成兩國針鋒相對就變得,局勢十分危險狀況可能要小一點。

簡單說希拉里當政的美國,絕對不會像今天美國政府無論是對內還是對外,矛盾總是尖銳而且激化的,因為希拉里代表的美國大財團利益,在海外有太多投資,相對妥協的空間就多,特朗普要對特殊族群負責,要為他們謀福利,就必須抽調其他資源來填補,和其他利益集團產生矛盾也是必然。

以上就是“大正”對於該問題的看法,歡迎評論交流,加關注!


大正看世界

71歲的希拉里己漸漸淡岀人們的視線,但其在美國政壇幾十年的表現,令人玩味,並不簡單。



希拉里經歷完整,當過律師,做過兩屆美參議員,首位擁有公職的前第一夫人,奧巴馬第一任內的女國務卿。

這是一個有爭議的民主黨建制派政治人物,

強悍的個性特質,丈夫不忠的性醜聞,使其飽受刺激委曲,但卻贏得了很多民眾的支持和同情,故有了兩次披掛角逐總統寶座的機會。




2O16年對決特朗普,似乎鐵定勝出,提前準備好了勝選慶典籌備,但中選會結果的宣佈,其高昂的情緒跌入了深谷。好奇心,讓我們睱想,若當時希拉里勝出會怎祥呢?

一,國內,她會延續奧巴馬:醫保,增加就業,削減軍費,刺激經濟計劃等大部分政策。並借鑑克林頓執政八年美經濟穩步增長的經驗。移民及種族對立將趨緩。

二,國際,會踐行已簽署的國際協議。會在wTo框架下解決與別國貿易爭端。聯歐對付非敵非友、即是潛在競爭對手又是合作伙伴的中俄。抽身中東,扶植親美努力,在阿以之間搞平衡。政治、經濟、軍事的重心轉向亞太。

三,經濟上強力推出TPP,軍事上6o%兵力投入亞太方向。這是奧巴馬亞太再平衡政策的延續和加強。


晚亭與落霞同暉

特朗普其實是個好總統,全心全意為美帝人民服務,不要錢,免費工作,為了美國人民的幸福操碎了心,他不屈不撓,不怕吃苦,也不怕全世界誤會,也能拉下臉,願意為了美國人民,放棄自尊,天天被美國人罵,也能笑傲江湖,笑對人生。多好的美國總統,你能做到?希拉里不過是個自私鬼,表面一套,背後一套,雖說是個娘們,骨子比特朗普壞多了。美國人民也不傻,兩次都不選希拉里,早就知道能忍受克林頓花心,而不離婚,風平浪靜的女人有多麼可怕。


大俠獨狐求敗

希拉里和特朗普無論誰當總統,美國都不會放棄對中國的圍堵和遏制,更不會放棄美國的霸權。他們不同的是,若希拉里當上美國總統,他會沿襲上屆總統奧巴馬執政思路,一步一步按照既定的執政方略穩步前進。特朗普當上總織後,至少使美國發生了以下變化。(1)赤裸裸的美國優先把美國本就嚴重的極端利巳主義表現得更為突出;(2)逢奧必反,使美國族群分裂已端疑。特朗普上臺後,先後廢掉了對美最具影響的《全球氣侯協議》、《伊核協議》,退出了tpp,廢掉了亞洲再平衡戰略,這與特朗普的我行我素分不開的,這也標誌著美國兩黨的竟爭由良性變成了惡性;(3)在很多問題上不顧及盟友的利益,使美的同盟體系巳出現裂變的跡象;(4)在國際上搞單邊主義巳激起了包括德、法、英在內的鐵桿盟友的反對,使特朗普真正變成了不靠譜。

這大概就是希拉里與特朗普上臺執政的區別吧!


學無止境2329381

【餘永定】 美鉅額罰款:公正還是勒索?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 5月14日

維護正義需要一個合理、公正、統一和透明的執法體系,而絕不應當建立在閉門的勒索之上。我們往往只看到美國作為法治國家的積極面,而忽略它的陰暗面。中國的輿論往往只指責自己工作人員的失誤(失誤肯定是有的,有些可能還很大),而不知道美國政府部門和監管機構有時也可能非常蠻不講理。我們往往因自己的天真和疏忽大意而吃大虧。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化,中國金融體系與美國主導的國際金融體系的進一步融合,中國金融安全形勢變得日益複雜。經常熱議的金融安全問題包括:熱錢流入導致資產泡沫化、資本外逃導致貨幣危機和金融危機,以及外匯儲備積累產生的美元陷阱(美元指數貶值、美國通脹、美聯儲貨幣超發、美國扣押中國美元資產)等。在這裡,我想談一個現在還未被學界和媒體充分重視的問題:美國以制裁相要挾,對中國企業實施敲詐勒索。

2018年4月16日,美商務部宣佈對中興通訊施加嚴厲制裁,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熱議。本文完全無意對美國政府這一做法的目的和正當性問題提出評判,但是,通過對其他具體案例的研究,可以發現,美國一些監管機構作為執法司法並不像我們想像得那麼公正。它們的許多處罰決定,不僅有損司法尊嚴,而且還構成了事實上的敲詐勒索。國內分析人士不應當將美國司法過於理想化,簡單認為它就是公平正義的化身。

進入21世紀以來,美國政府對企業定罪數量和罰款金額都大幅上升,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處罰金額更是驚人。根據相關數據統計,2009至2015年7月間,美國監管機構對在美經營的銀行處以罰款1610億美元。一些銀行為誤導投資者投資於有毒債券支付了超過500億美元的罰款,其中,美國銀行、摩根大通分別被處以166.5億美元、130億美元的高額罰款,花旗銀行70億美元,高盛50億美元,巴克萊20億美元;在反洗錢方面,法國巴黎銀行被處以90億美元的鉅額罰款,匯豐銀行19.2億美元,德意志商業銀行17億美元,渣打銀行先後共被處以10億美元的罰款;2014年,瑞士信貸因幫助其客戶逃稅被處以28.8億美元的罰款。德意志銀行更是遭美國政府的重點關注,近年來屢屢受罰:2010年,該行因協助美國富人逃稅而被處以5.5億美元罰款,因反洗錢被罰2.58億美元,因操控Libor被美國和英國金融監管機構開出25億美元罰單;更有甚者,2016年9月,美國司法部等監管機構認為該行在2008年金融危機前參與違規金融活動,要求對其處以140億美元的罰款。除金融機構外,其他企業被罰金額也非常驚人:2016年,英國石油公司因墨西哥灣石油洩漏事件被處以208億美元的罰款;同年,大眾汽車因排放測試作弊事件被罰款147億美元;2012年,葛蘭素史克因產品安全信息方面的問題而被處以30億美元的罰款;2014年,豐田公司由於汽車設計缺陷的和解金額為12億美元等等。企業在美國經營可謂如履薄冰,非常危險。

對美國政府做法是否出於匡護正義和公正,我們需要有一個全面的認識。2014年8月30日出版的《經濟學家》雜誌上一篇題為《美國的公司庭外和解:構陷企業違法犯罪之路》(Corporate settleme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criminalisation of American business)給出了一個不為常人所知的判斷和結論:“是誰在運營世界上獲利最多的敲詐勒索生意?意大利黑手黨?” 還是克里姆林宮的竊國者?如果你是一個大企業,所有這些傢伙都不如美國監管體系貪得無厭。他們的套路非常簡單:找到一家可能有(或者可能沒有)不當行為的企業;威脅其管理層讓其公司無法經營,最好輔以刑事指控;強迫這家公司用股東的錢交付鉅額罰款,以達成旨在最終撤銷這些指控的秘密庭外和解(沒人能知道和解的細節)。然後,再尋找下一個目標。”以下我們來看看其勒索的手段和行為模式。

利用不公開的和解,行敲詐勒索之便

美國執法機構和監管者對在美經營的企業大開殺戒,離不開它們的兩個“秘密武器”:暫緩起訴協議(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 “DPA”)和不起訴協議(Non-Prosecution Agreement, “NPA”)。

在傳統的模式下,必須通過法院的審判,才能對違法犯罪的企業定罪。公訴人必須紮實地收集證據,細緻地分析法律依據,嚴密論證,並極力避免程序瑕疵,然後與被告的辯護人對簿公堂,最後由法院裁決。即使是公訴人證據在握,被訴人接受認罪協議,這個協議的內容也要經過法院的審查後方可生效。在司法審判的過程中法官應當始終處於公正的中立位置,不偏袒任何一方。然而,通過DPA和NPA與調查對象達成和解,基本上不需要經過法官的審查。一些專家認為,很多以DPA和NPA方式了結的案件如果經過法庭的司法審判程序,無論是證據還是法律依據都存在較多有待商榷之處。以DPA和NPA方式和解存在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和解的秘密性和不透明性:公眾從來不知道這些案例的全部事實。由於未經過法庭審判,公眾也不清楚這些案件中到底公司的哪些行為觸犯了法律,更不能保障其結果是公正的。可以說,在DPA和NPA履行過程中的每一步,執法機構都是即扮演公訴人的角色,又扮演法官甚至是陪審團的角色。這就為被《經濟學人》稱為的“敲詐勒索”提供了便利條件。

企業違法必須受罰,這是天經地義的。對於一些真正為涉恐涉黑融資、以有毒資產欺騙消費者以及像英國石油公司汙染了墨西哥灣等企業,的確應該受到懲罰。但是,正如《經濟學人》所說,正義不應當建立在閉門的勒索之上。由於可定罪的法規多達30萬條,美國的刑事訴訟制度賦予執法者很大的自由裁量權,使他們可以選擇性執法。一旦對企業提起訴訟,他們就只能贏,不能輸。因此,在一些實際案例中,如果對企業提起訴訟,不管是否有證據,不管證據是否充足,執法者會利用手上一切可以利用的槓桿,來撬開企業防衛和抵抗的大門。

(一)能不能保住經營執照?執照是政府手上非常有力的王牌,隨時會被政府打出來。對於一些全球性銀行(尤其是歐洲的銀行)來說,美國是最重要的市場,失去這個市場將危及其生存。執法機構威逼被監管者就範最重要的武器就是揮舞著手中“暫停業務或吊銷執照”這根大棒。佛吉尼亞大學法學院教授Brandon Garret教授指出,執法者行使暫停業務和吊銷執照的規則也是模糊不清的。由此,最可能被聯想到的機構是紐約金融服務局(以下簡稱為NYDFS)。2015年5月21日《紐約時報》一文指出,NYDFS收取大額罰金的能力源自其撤銷銀行執照的權力,這一權力是NYDFS獨有的武器。當面臨失去執照的威脅時,銀行只能選擇“和解”或“死亡”。因此,銀行“除交罰金外別無選擇”。2014年法巴案中,即使法國央行行長、財長、外長甚至總統紛紛親自出面,也沒能阻擋紐約州長Cuomo和NYDFS以吊銷該行執照要挾以獲取鉅額罰款。2012年渣打案中,即便英國政客、央行行長、議員紛紛出面,渣打最後還是在NYDFS揮舞“牌照”這一利器下被逼就範,選擇和解妥協。甚至出現過渣打與紐約金融服務局間通過媒體互罵“無賴機構”(rogue)的事情。

(二)如何留住市場、客戶和員工?2002年的3月,美國司法部指控安達信會計事務所在安然(Enron)破產事件中阻礙司法,對安達信提起刑事起訴。公訴人提出,如果安達信接受和解,就可免於被起訴和定罪。但是,安達信決定選擇上法庭,而不是簽署暫緩起訴協議。兩年後,雖然美國最高法院最後認為證據不足而駁回公訴人起訴,但是,作為五大會計事務所之一的安達信卻仍因市場、客戶和員工的流失而遭受重創,從此銷聲匿跡,退出歷史舞臺。

(三)如何面對股價大幅下挫?執法機構完全可以如其威脅的那樣,放出不利信息,使被指控的企業股票價格大幅下挫,比如渣打案和美林案。

(四)如何應對後續可能出現的惡意監管?在整個談判過程中,你的代理律師將不斷提醒你注意這個問題。美國的法律程序和規則賦予了執法者自由很大的裁量權,存在很多灰色地帶和人為因素。如遭遇長期惡意監管,企業前景無疑極為堪憂。

因此,一旦被美國執法者咬上,你就別指望它鬆口(Once sinks their teeth into something, do not expect them to let go),企業很難倖免於難。

構陷企業,使其成為執法者的利潤中心

Margaret Lemos和Max Minzner在《哈佛法律評論》2014年1月期刊文也指出:“公眾執法者常常出於自身利益而尋求獲取大額的罰金,而這與公眾期望執法的初衷是相背離的。尤其是當執法機構被允許保留所有或部分罰款時,這些激勵才是隱藏在背後的驅動力。這種制度安排在州一級普遍存在,目前開始出現在聯邦的執法行動中。”需要關注的一點是,美國執法機構對外國企業的打擊力度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大,對外國企業的平均罰款金額遠高於其國內企業。Garret教授考察了2001-2011年十年間被美國執法機構提起公訴的2250家企業,他發現外國公司的平均被罰金額是3500萬美元,平均支付了將近6600萬美元。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內公司平均被罰470萬美元,平均支付了1200萬美元。外國公司的罰金比國內公司高出7倍以上,且其總支付金額是國內公司的9倍。國內有些人認為,美國監管當局鐵面無私,對國內外公司一視同仁。事實說明,這種看法是缺乏根據的。

2014年1月,時任美國司法部長Eric Holder宣佈,2013年司法部通過單獨對公司提取刑事訴訟直接獲取的罰金達55億美元,與其他聯邦、州機構等合作獲取的罰金達26億美元。同年2月,曼哈頓聯邦法官Preet Bharara宣告說,2013年財務年度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獲取的罰金達到了29億美元。另據彭博社報道,2011-2015年間NYDFS通過處罰全球性大型金融機構(主要為歐洲大銀行)為紐約州創下超過60億美元的收入。

《福布斯》將NYDFS稱為“池塘裡的小梭魚”,而對華爾街(尤其是在美的外資銀行)來說,這條“小梭魚”恰是最為兇猛的食肉動物。美國財政部和司法部等對渣打銀行違反美國對伊朗、蘇丹和古巴制裁的行為展開了長達多年的調查。2012年8月,NYDFS在最後的時間段出人意料地介入,並搶在這些聯邦機構前對銀行提出指控,要求渣打銀行付罰金,否則威脅撤銷其銀行執照。僅一個月後,渣打銀行便同意向NYDFS支付3.40億美元罰金。6個月後,司法部、美聯儲、財政部和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也與渣打銀行達成和解,渣打對這四個機構支付的罰金僅為3.27億美元。同樣,2013年6月,NYDFS就反洗錢問題對東京三菱銀行處以2.5億美元的罰款,而首先發起對東京三菱銀行調查的美國財政部罰款金額僅為820萬美元,NYDFS獲取的罰金是美國財政部的30倍之多。2014年,NYDFS指控渣打銀行和東京三菱銀行整改不到位,對兩家銀行又分別處以3億美元和3.15億美元的第二次罰款。又如法國巴黎銀行,2014年6月,美國司法部及其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美聯儲、美國財政部、NYDFS以及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等五個機構對BNP處以89.7億美元鉅額罰款。其中,22億美元被NYDFS拿走,美聯儲為5.08億美元,不到NYDFS金額的四分之一。對此,《經濟學人》提出的質疑說:“我們弄不清楚,為什麼一個州政府會從對違反聯邦政府外交政策的外國銀行的罰款中何以獲取如此高的利益。”

NYDFS獲取的罰款成為州政府重要的收入來源,紐約州長Andrew Cuomo曾將此宣稱為“天上掉下的餡餅”(basically a gift from above)。NYDFS所使用的手段和做法被《紐約時報》、《新聞週刊》等稱作“敲詐”和“勒索”(extortion 、 shakedown or screw)。其原因就在於,美國是第一大經濟體,美元是全球最主要的清算貨幣,紐約是全球最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而且,美國執法者手握霸王條款“長臂法則”。因此,NYDFS手中之銳器尤為鋒利。這也是為何即使渣打、法國巴黎銀行(BNP)最終都沒避免被NYDFS拉下馬的命運。

提升公正形象,博取政治資本

長期以來,具有遠大政治抱負的執法者,總是把華爾街看成一個極具吸引力的目標。對大企業尤其是華爾街的金融機構提起刑事訴訟,以此來提升自身形象,擴大公眾知名度,為自身博取政治資本。

20世紀80年代末,時任聯邦檢察官的魯迪·朱利安尼提起的著名刑事訴訟經常成為晚間新聞的頭條。在《賊巢》中,我們可以看到朱利安尼的硬朗形象,他的強制執法措施給華爾街許多人和公司帶來了累累傷痕。1994年,朱利安尼競選成為紐約市市長。1999年至2006年時任紐約總檢察長的埃利奧特·斯皮策在追討白領犯罪方面複製了朱利安尼的做法。斯皮策顛覆正常的監管程序,對刑事指控情有獨鍾,並主動利用媒體,藉助來自公眾輿論的壓力,依靠紐約州不同尋常的法律,脅迫一些大公司尤其華爾街的金融機構就範,形成極大的威懾力。2007年,斯皮策乘勢競選為紐約州州長(15個月後的2008年3月因招妓事件黯然辭職)。對此,當時有人提出,應該通過一項法律,禁止任何檢察官在離職後的三到五年內競選公職,否則有失公允。

2011年後,紐約州州長Andrew Cuomo和紐約金融服務局局長Benjamin Lawsky頻頻重拳出擊,恐怕也不是出於所謂的匡扶正義,而更多是在乎權力和選票。面臨2012年11月的州長競選連任時,Cuomo先生多次親自出馬,對法國巴黎銀行揮舞著撤銷其經營執照的大棒,威逼銀行增加了10億美元的罰金。從外資銀行獲取鉅額罰金對紐約納稅人來說不是一件壞事,對州長來說就是納稅人的支持和選票。2011年,Cuomo將紐約州銀行和保險監管機構合二為一,組建新的金融服務局,並將大權交給了其長期助手、前幕僚長Lawsky。《紐約時報》指出,Cuomo在此玩的是權謀,其意在於建立一個平行執法機構,從政治對手、紐約州總檢察長Eric T. Schneiderman手中奪取權力和新聞頭條,從而削弱對手的勢力和影響。從一開始,Lawsky也就採取了一種檢察官的心態,立即擴大了刑事執法部門的規模,並建立了一個1400名僱員的機構。年輕的Lawsky曾是參議員查克·舒默(Chuck Schume)和Cuomo的助手,其本身懷有政治抱負。其辛辣的執法手段和作風,也常被媒體與斯皮策做比較。

在此,我們可以用一個同中國有關的案例來說明某美國監管機構是如何整治一家中國全球性企業的。某日,企業C突然接到由中介機構轉來監管機構B的非正式口信,指控C在合規方面存在嚴重問題,要求交付X億美元的罰款。這一指控對C來說是突如其來的,因此C希望拜訪B,當面瞭解監管者的指控和要求,在弄清事實真相的基礎上再商談具體事項。但事實情況並非如此。在閉門和解的方式下,C陷入與當時的渣打、法巴銀行相同的非常艱難的境地(由於整個磋商涉密,我們無法獲知和披露具體過程)。B手裡拽著C的經營牌照,並握有“長臂法則”這一霸王條款,C只能是在生與死之間做出抉擇。

對於是“和”還是“打”的問題,專業律師強調:一旦被監管咬上,就別指望它鬆口。所以,一定要“和”,而且要速速“和”。惟一可以談判的不是事實,不是道理,只有價格。只有速速交“贖金”才能保牌照,才能避免因被認為對抗造成今後的惡意監管。而且,如果走訴訟程序,從已有的案例來看,幾乎沒有贏的可能:一是美國政府賦予監管者比較大的自由裁量權,法律存在大片灰色地帶和人為因素;二是此案訴訟打官司適用的法律以及相關程序會將C推入極為被動的境地。不難看出,在這裡監管者不僅是自己民事訴訟案子的原告,還是這個案子的法官和陪審員(也就是說它們自己的案子自己審,完全可以為所欲為,還可以用刑法懲罰作為威脅)。

B催逼C在某一時點上完成所有程序。而這一時點同美國的某一重要政治事件有關。在當時的政治形勢下,對全球性企業C處以非常嚴厲的監管處罰措施,可以彰顯B強硬“鷹派”作風,既可以取得政治上的好處,又可以為當地政府創造一定金額的收入,可謂“一舉兩得”。

B從未向C或公眾出示任何事實依據。面對B的百般威脅,雖然C最終同意和解,並繳納了罰金,但自始至終並未認罪,而B自始至終也未說清為什麼要給C定罪。我和同事對B最後公佈的新聞通稿與C簽署的協議原件做了比較,發現兩者之間存在較大出入。C為什麼沒有要求B依據實際協議作出更改?在我看來,可能是C怕再次遭受B新的威脅。

在整個過程中,美國媒體依據B的口徑對C做出了眾口一詞的控訴。與美國媒體普遍跟隨B對C發起攻擊不同,有一本世界權威經濟雜誌對事件進行了獨立報道和評論。該雜誌指出:在此次B對C的罰款中,由於B並不具備任何事實證據,才對C開出了一個與其他機構鉅額罰款相比,相對有所保留的罰款金額。在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中,C也只能“打碎牙往肚子裡咽”。不難看出,華爾街也是一個陷阱,外國投資者在那裡投資越多,退出的機會成本就越高,就越容易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

維護正義需要一個合理、公正、統一和透明的執法體系,而絕不應當建立在閉門的勒索之上。從近些年的案例來看,美國政府部門越來越多地採取閉門審判的方式,不斷增加對企業行為構陷定罪,懲罰由政治交易來決定,由此損害作為法治基礎的可預見性和透明度,從而滋生一個孕育腐敗因素的司法體系。我們往往只看到美國作為法治國家的積極面,而忽略它的陰暗面。中國的輿論往往只指責自己工作人員的失誤(失誤肯定是有的,有些可能還很大),而不知道美國政府部門和監管機構有時也可能非常蠻不講理。我們往往因自己的天真和疏忽大意而吃大虧(有意鑽空子,最後“偷雞不得反蝕一把米”的企業也是有的)。C公司等企業的教訓值得汲取。

(一)對外資在美機構來說,從未遇到過執法者具有如此廣泛的權力。而且,雖然外資機構在美納稅,創造一些就業,但因沒有選票,沒有政治影響力,沒有政治代言人,因此,在美始終是當地市場的弱勢群體。從已有的案例來看,當外資機構試圖反擊,其後果往往是糟糕的。因此,當外資機構決定通過法庭對監管者發起反擊時,一定要統籌各方力量和各種資源,夯實後方支持力量,在被停止某些業務、客戶和員工流失、事後遭受惡意監管甚至是牌照被撤銷等方面充分應對,作持久戰的準備。

(二)中資企業要填補合規管理這塊短板。應該看到,我們的合規反洗錢能力跟不上歐美等國家強勢監管需要,在一定上容易授人以柄。雖然中資銀行在理念上已經高度重視合規反洗錢工作,但是,沒有深入瞭解以美國為首西方國家的合規反洗錢內核。客觀地說,無論是合規文化建設,還是系統制度建設以及人才隊伍培養方面,中資企業還有大量的功課要補。

(三)美國在全球範圍運用金融權力,這已經成為一種新的監管趨勢。從美國監管機構的處罰對象來看,越來越多地直接指向各全球性銀行總部。近些年美國出臺的一些監管法案,其監管對象明確指向商業銀行母行和集團層面。在這種情況下,過去依靠中資銀行境外機構單打獨鬥,碎片化、菜單化應對美國監管的方法難以為繼,需要在集團層面整體應對。我們以往所熟悉的“各管一攤、守土有責”的做法難以為繼。因此,在應對海外機構被衝擊的問題時,我國監管機構及其集團應擁有更宏觀的視角,看到深層次的原因,這樣才不會對形勢出現誤判,失去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向。

(四)在當前中美關係這種特定情境下,除了關注目前緊張的貿易衝突,也要積極研究和準備金融制裁和衝突,甚至是金融戰爭(Financial War)。面對中美間可能出現的金融摩擦和衝突,我們要避免應急式、個類處理的方式,而應上升到國家安全戰略的高度來應對,要未雨綢繆。時任法國經濟部長阿爾諾·蒙特布爾將美國對BNP懲罰比成“經濟戰爭”。前美國財政部負責恐怖主義融資和金融犯罪事務的部長助理、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高級顧問胡安·薩拉特(Juan Zarate)在其撰寫的《Treasury War》一書中指出,美國多年前就制定了“金融戰爭”藍圖,併成為其國家安全戰略的核心內容。這場“金融戰爭”就是利用紐約作為全球金融中心、美元作為全球最重要的交易貨幣、美國監管機構發揮重大影響以及美國作為全球規則制定者的能力等金融手段,來撬動銀行業、資本市場、私人部門以及其同盟利益的市場力量,達到將其所謂的“敵對勢力”從國際金融和商業體系中孤立出來,掐斷其資金來源,以達到保護其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目的。在整個“金融戰爭”的藍圖中,銀行體系是其行使金融霸權的關鍵環節和最核心的部分,需要牢牢控制住。這些介於外交手段和戰爭行動之間的方法,更多地被美國在應對艱難複雜的國際安全問題時採用。制定全新的“金融戰爭”藍圖應成為美國應對中國挑戰的重要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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