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收入,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专票可以在登记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吗?

漠§尘

您好,不请自来回答您的问题。

可能大家感觉纳闷,不是只有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取得的进项税额才能抵扣进项税额么?居然还有这种神操作?其实还真有这样的税收政策,但是题主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我们先共同学习下这项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学习完税收政策,大家可以发现,并不是所有的一般纳税人都能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个政策的适用范围是(划重点):虽然存在一段时间的小规模纳税人状态,但在此期间并未开展生产经营取得收入,并且未按照简易方法缴纳过增值税的纳税人。

有人问,为什么会制定这样奇怪的税收政策呢?

我们知道,申请一般纳税人调整为登记制后,只要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纳税人,就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许多企业从成立伊始,就准备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但是作为一个新设立的企业,从办理税务登记到开始经营,往往需要经历一个健全制度、规范账务、招聘人员、采购设备等筹建的过程。这段期间,可能企业没有及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这就会导致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因此,国家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制定了这项政策。

有人问,那小规模纳税人通过隐瞒收入等方式,是不是也能达到“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

不能!这里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指的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真实记录和准确核算的经营结果。还有,这样的想法很危险哦!隐瞒收入不缴少缴税款会被认定为偷税,会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文|税关小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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