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原則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必須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正確改革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推進黨和國家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改革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目標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形成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體系,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裝力量體系,聯繫廣泛、服務群眾的群團工作體系,推動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協調行動、增強合力,全面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既要立足於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針對突出矛盾,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防風險,從黨和國家機構職能上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保障;又要著眼於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注重解決事關長遠的體制機制問題,打基礎、立支柱、定架構,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創造有利條件。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要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黨的全面領導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根本保證。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貫穿改革各方面和全過程,完善保證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安排,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是黨的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完善為民謀利、為民辦事、為民解憂、保障人民權益、傾聽人民心聲、接受人民監督的體制機制,為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優化就是要科學合理、權責一致,協同就是要有統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職到位、流程通暢。必須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優化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堅持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加強相關機構配合聯動,避免政出多門、責任不明、推諉扯皮,下決心破除制約改革發展的體制機制弊端,使黨和國家機構設置更加科學、職能更加優化、權責更加協同、監督監管更加有力、運行更加高效。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必須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相促進,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依法依規完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依法履行職責,依法管理機構和編制,既發揮法治規範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又通過改革加強法治工作,做到在改革中完善和強化法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