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爵位制度中,爵位是如何劃分和稱呼的?

尤雅玲

爵位是中國古代君王授予貴族和功臣的一種稱號,代表了其地位、身份,大致可以分為王、公、候、伯、子、男六等,各朝代有所不同。下面,簡單介紹一下吧。

各朝代爵位制度

爵位制度大約起源於夏商周時期,具體源於何時史學界仍有爭議,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爵位制度是從周朝時期開始逐步完善的。

周朝時期:周朝時期,天子稱王,爵位設置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孟子.萬章篇》)。

秦朝時期:秦國自商鞅變法後,取消宗族封爵,立二十等爵制以賞功勞,依次是:徹侯、關內侯、大庶長、駟車庶長、大上造、少上造、右更、中更、左更、右庶長、左庶長、五大夫、公乘、公大夫、官大夫、大夫、不更、簪嫋、上造、公士。

漢朝時期:漢承秦制,沿用二十等爵位制,另增設王爵。漢武帝時,為避帝諱,改徹侯為列侯。同時,另設戰功爵位十一等,依次是:造士、輿衛、良士、戎士、官首、秉鐸、千夫、樂卿、執戎、政戾庶長、軍衛。

三國時期:曹操廢除二十等爵位制。魏文帝黃初年間,設置九等爵位,依次是:王、公、侯、伯、子、男、縣侯、鄉侯、關內侯。

兩晉南北朝時期:共設爵位十八等,依次為:王、公、侯、伯、子、男、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郡侯、開國縣侯、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鄉侯、亭侯、關內侯、關外侯。

北魏設置五等爵,北齊設王爵和五等爵。南朝沿襲東晉,陳朝後增郡王爵、藩王爵

北周則置十一等爵,依次為:親王、郡王、縣王、國公、郡公、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鄉男

隋朝時期:隋文帝設九等爵位,依次是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伯、子、男。隋煬帝保留王、公、侯三等爵位,其餘全部廢除。

唐朝時期:唐朝設十一等爵位,依次為:親王、嗣王(承襲親王的為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郡侯、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國公以下,均加開國字樣,如××郡開國侯、××縣開國子。

宋朝時期:宋朝基本延續唐朝制度。宋朝爵位特殊的一點在於取消了世襲罔替制度,除了世襲爵位外,大多數封爵都是終身制,身死爵除。

元朝時期:元朝爵位為八等十級,依次為:王(正一品)、郡王(從一品)、國公(正二品)、郡公(從二品)、郡侯(正、從三品)、郡伯(正、從四品)、縣子(正五品)、縣男(從五品)。

明朝時期:明朝爵位“世”(世襲)與“不世”(不世襲)兩種。且分為宗室和異性兩類。

  • 宗室:王室宗族專享封號,共為八等,依次為:親王、郡王、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中尉、輔國中尉、奉國中尉。宗室爵位均世襲,爵位承襲方面一般為嫡長子繼承爵位,其餘諸子降一等,奉國中尉則不再降級。

  • 異姓:明朝設爵位三等十二級,分別為公、侯、伯,每等又分“開國輔運推誠(隨朱元璋建國)、奉天靖難推誠(隨朱棣靖難)、奉天翊運推誠、奉天翊衛推誠”四級。

清朝時期:清朝的爵位分宗室、功臣、外藩蒙古三類。且爵位只加美號,不加國號、邑號,如睿親王、勇毅侯之類。

  • 宗室:宗室封號共十二等,依次為: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一至三等鎮國將軍、一至三等輔國將軍、一至三等奉國將軍、奉恩將軍。

  • 功臣:功臣封號共九級二十七等,九級依次為:公、侯、伯、子、男、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恩騎尉。其中公、侯、伯、子、男、輕車都尉每級又分三等,騎都尉分兩等。

  • 蒙古世爵:大致有固倫額駙、和碩額駙、郡主額駙、縣主額駙、郡君額駙、縣君額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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