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解答150问(之五)

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解答150问(之五)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在基层抓改革,是实实在在的,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干实事,才是真正负责任、有担当。解决实际问题,获得群众认可,做不得表面文章,来不得半点虚功。迎难而上,见招拆招,改革不可停步。

要改革,究竟怎么改?怎么才能把集体经营性资产盘活?如何增加村集体收入?而在改革过程中,怎样清产核资?成员界定?折股量化?怎么防范市场风险?诸多问题,需要各级“一把手”、一线工作人员迎难而上,见招拆招。

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解答150问(之五)

温馨提示:《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解答150问》为各级领导、广大“三农”工作者和农民兄弟提供系统的改革基础资料。受实践和认知水平所限,难免存在不全和疏漏之处,敬请指正。《150问》分为7篇图文推送,现在推送第五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解答150问(之五)

114.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有哪些?

集体资产的股份权能具体包括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改革就是要依法依规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上述权能。

115.股权流转应遵循哪些原则?

  • 第一,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并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等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流转股权,股权流转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 第二,现阶段必须限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要求封闭运行,就是集体股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既要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股权高度集中,“一股独大”,又要严格杜绝集体外部资本参与炒作集体资产股权,侵犯集体成员合法财产权益。

  • 第三,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股份)管理交易系统或平台,引导交易各方通过系统或平台流转交易,实现股权流转交易公开透明和信息化管理。

116.股权流转一般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根据先行开展改革地区的经验,股权流转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1)转让人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让理由、转让方式、转让数额、受让人等;

(2)理事会根据转让的有关条件和范围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核,在召开成员代表会议时通报;

(3)转让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身份证号码、转让数额、转让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股份延伸的权益等权利义务关系;

(4)转让双方当事人按规定办理公证手续,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见证手续,由公证机构出具公证文书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5)转让双方当事人凭公证文书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材料及股权转让协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117.对集体资产股份股权退出有什么规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自愿退出机制,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必须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可实行多种形式的利益补偿。此外,对集体资产股权的有偿退出还必须坚持有序引导,防止大面积退出套现。

118.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后,其股份怎么处理?

成员死亡后,其股份按相关规定进行继承。若继承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法定程序继承股权。实践中,若继承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多数地区原则上按照被继承人所持股权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托管、回购或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继承人继承相应收益;若无继承人的,被继承人所持股权归本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结合实际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集体资产股份继承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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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

我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进入收官阶段!

2018年底前,我省将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不待我,只争朝夕,夯实土地确权成果,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村各项制度改革落好子布好局铺垫基石。

各级党政机关负责同志及工作者,当务之急要督促已完成镇村做好查漏补缺工作;重点对未完成或未颁证的镇村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责任,督促其按照时间表倒排工期、倒逼任务、确保质量。各地可进村入户摸底进度和质量,实时开展通报约谈,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实现农村承包地“一张图”不缺不漏。

广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解答150问(之五)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全省农民切身权益的头号大事;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农业君给农民兄弟整理了土地确权问题的反映途径:

  • 广东“三农”热线:(020)12316

  • 广东省农业厅门户网站:http://www.gdagri.gov.cn/

农业君特别提醒哦!农村土地确权情况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严禁造谣诽谤,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事项。

供稿:广东省农村产权改革办公室、广东省农村土地确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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